1 月 23 日,宿迁市泗洪县的潘先生发现自己的车被人刮花了,车上贴着这样一张字条。看到这张道歉信后,车主根据纸条上留的电话,联系上了这位小姑娘,并向她 " 索赔 " 一块钱。 1 月 25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车主潘先生。他说,因为离家近,自己的车平时都停在靠近泗洪县东风小学的路边停车位上。当天早上他开车去上班,结果发现车被刮蹭了,这让他很生气。但随后他发现,车门把手上贴着一张字条。" 打开字条后,一下就消气了。" " 对不起,我是东风小学的一名学生,今天不小心撞到你的车了,可是你没有留电话在车上,我骑的电瓶车也坏了,旁边大人让我赶紧走,可是你的车怎么办 …… 我是不小心的,对不起。" 还留下了手机号码。纸条上的字迹看起来很稚嫩,显然是一个孩子的笔迹。 " 不小心剐蹭到他人的车,也许有的人会选择一走了之,但是这名小学生却勇敢承担过错。" 潘先生说。不过,他并没有直接打电话给这个孩子,主要是因为 " 怕吓着她(他)"。刚好他认识东风小学的陶校长,就联系了对方。" 我觉得这个孩子很有担当,应该当班里学生面表扬一下,鼓励孩子们敢于承担的精神。" 潘先生还考虑给孩子发个奖状鼓励一下。 陶校长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学校在得知这个情况后,立即在全校范围内寻找这名小学生,最终发现写字条的小学生是六年级 2 班的许二文,今年 13 岁。 在电话里,许二文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景。1 月 22 日下午,她骑着电动车去学校门口买本子," 前面有辆三轮车,突然停了,我没刹住车,就撞了 "。许二文当时心里很紧张。 " 有人叫我不要管了,赶紧走,可是我觉得不能这样子,走了车怎么办啊!" 许二文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跑到附近一家便利超市,向老板借来了纸和笔,写下这张纸条,表达歉意并附上了家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塞在车把手上。 " 许二文主动承担责任的事情,学校立马在班级和校内进行了表扬。" 陶校长表示,不过,潘先生也向校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认为,虽然许二文主动承担错误的行为值得表扬,但是做错事了就要承担后果,考虑再三,潘先生向学校老师提出让孩子赔偿一块钱。 许二文知道,潘先生要这一块钱,只是 " 意思意思 "," 觉得我有担当、有责任心吧 "。1 月 25 日下午,许二文去学校领成绩单时,将这一块钱 " 赔偿金 " 交给了自己的老师,请他转交潘先生。 潘先生表示,对于许二文勇于承担责任的行为,他十分赞扬,不过他自己并不愿借这个事成为关注焦点,因此婉拒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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