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一则求助微博刷爆社交媒体,目前转发已经达到了30万。当事人赵先生介绍,自己放下快要生产的妻子,去帮助一名正在被陌生男子入室侵害的女住户脱离危险后,结果却被拘留了14天,接下来还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
据福建台新闻频道报道,赵先生介绍,2018年12月6日,他听到楼下不断传出砸门和女住户大喊“强奸”的声音,立即下楼查看,“当时一个男的一只手掐着女孩的脖子,另一只手顶在墙上打女孩,女孩被打得脸部已经变紫,看起来快喘不上气”,因此立即上前拉开了男子。 据当事女子后来介绍,当天陌生男子尾随她进入楼道,用力踹开了房门后要求留下来过夜并企图侵害女子,遭到反抗后又用凳子将其打晕。眼见被赵先生拉开,男子不服气,因此在赵先生的右颈动脉和右胸各打了一拳,随后,警方到达,制止了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结果没想到的是,三天后,赵先生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的罪名拘押进了看守所。 赵先生称,在制止女住户被侵害时,自己拉开了陌生男子,“那个男子又反过来打我,然后被我撂倒,撂倒以后他掐住我的三个手指,我抽不出来我踩他肚子一下,那个男子拿着电话说找人弄死我”,几天后对方报警称赵先生涉嫌故意伤害,因为那一脚造成了自己内脏损害。
1月10日,赵先生在看守所待了14天后被保释,律师表示,目前还要等待检察院的鉴定结果,该情况有两种可能: 一、如果被判定为“见义勇为”,那就没什么事儿; 二、如果判定为“故意伤害”,不仅要赔对方20万-60万元人民币(专题),还要蹲4年监狱。 赵先生认为实在接受不了这种结果,自己当时确实是见义勇为,怎么会有之后这么一大堆事儿? 他还介绍,事情发生前,老婆已经快到生产期,进看守所的14天里,老婆进入医院准备生产,在她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却没有帮上忙,感觉很内疚。遇上这事后,赵先生的老婆、父母在医院里联系律师,然后他才被保释出来,“我觉得冤枉”、“现在的想法就是挺崩溃的,每天一想到老婆孩子,想想父母感觉整个家已经垮掉了,救了一个人把自己害了把家里人也害了”。
赵先生的妻子抱着出生的孩子。 2月17日,赵先生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发在了微博上并连发十多条相关内容维权,目前转发人数已超过30万。
赵先生的妻子对此回应,一直以来,丈夫身上有很强烈的正义感,“包括他这次下去帮忙”。
记者电话联系被搭救的女住户得知,她回老家要住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为了方便赵先生维权,女住户在回家前对着赵先生妻子的手机,讲述当天晚上被侵害的过程。 视频画面显示,在对赵先生的搭救道谢后,她哭诉道,“我没有想到坏人会逍遥法外,做了好人好事的人却被关进去”。
记者随后拨通了将赵先生告上法庭的李先生(对女住户实施侵害的陌生男子)的电话,对于试图侵害女住户一事,他予以否认。他又透露,自己的伤现在已经好了,但是花费了5万多元的医疗费,“我一会给你们打过去,正在外面打麻将呢”。 当天晚上在女住户家里的矛盾,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对于赵先生当时是正在进行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记者暂时没有联系到公安部门,还不能得到证实。 律师认为采用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能制止犯罪嫌疑人,继续侵害他人的犯罪行为时,采取制止继续犯罪行为的度一定要把握准确。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飚表示:“施暴者还继续拽着我们见义勇为的同志,我们认为说人身侵害既然已经终止,没有必要跟他持续进行扭打,对于现场,可能场面确实难以控制,这个度把握的点应该来说制止即可,无需进行二次打击,或者造成更重的伤害,有可能会导致见义勇为行为转化成防卫过当,进而造成刑事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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