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种种迹象上看,崔永元已经构成违法。很多人对崔永元的行为,表示同情,或者对他进行辩护。实际上,都是没有道理的。我相信,崔的确是一个好人,做了很多贡献,社会需要崔永元这样的敢言“公知”,但也不能对崔永元的违法行为持双重标准。违法就是违法,应该一视同仁进行处理。道德绑架法律不是法治社会的表现,“公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维护社会正义。崔粉应该变得理性一些。 陕西榆林“凯奇莱案”卷宗丢失案件,上演惊天大逆转。王林清监守自盗、自导自演一出闹剧,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但大家都很清楚,崔永元才是这起案件的真正主角,官方目前没有对崔永元给出调查结论。 3月1日,传媒大学网站上说,他们领导视察了崔永元主办的一个中心,很多人认为崔没事了,但很快这个消息又被删除了。小崔命运如何?我不去乱猜测,但是他已经涉嫌违法,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事实已经清晰,如果崔永元是一个普通人物,没有人会怀疑崔永元已经违法。 但是,崔永元身份特殊,他是家喻户晓的“公知”人物,以弘扬社会正义、打抱不平为职业,在民间有很多支持者。但是,法律是无情的,政府是公正的。任何人违法,都不可以容忍 如果追究崔永元的违法行为,那么可能导致崔粉的愤怒,但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因为法律不应该被民愤绑架,法律应该承受公众的质疑。如果不追究他的违法行为,那么这不仅体现了“双重标准”,会遭到法学界的批评,而且会让人认为政府没有底气,从而怀疑官方调查报告的可信性。为了体现政府的公信力,政府一定会进行追究,只是程度的问题。 律师李庄发表了一些观点,其实为谬论。这体现了少数法学家的一种“双重标准”。他喜欢的人,就论证无罪;他不喜欢的人,就论证有罪。这与律师精神背道而驰。 “公知”可否以“正义”为借口从事违法活动? 2013年,著名大V薛蛮子因为嫖娼被抓,当时官方处理的方式,民众肯定记忆犹新。没有人会怀疑薛蛮子嫖娼的真实性,但是仍然有很多海外媒体和国内“公知”,认为这是政府的打击报复。当时《环球时报》的胡主编也表达了质疑。 从现在公开的细节来看,崔永远的过错,并不比薛蛮子小。薛蛮子只不过是个人问题。而崔永元至少涉嫌有四种违法行为。如果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人会对他表示同情。 第一,崔永元、王林清涉嫌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根据国家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王林清的视频,是崔永元拍摄的。崔永元的违法行为,与王林清本人是否撒谎、造谣没有关系。即使王林清没有撒谎、造谣,崔永元也应该知道他所拍摄的视频中,包含了国家秘密。崔永元故意将这些内容公布于众,本身即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第二,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如果有人想为崔永元的第一条违法行为进行开脱,那么这一条就无法开脱了。原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被双规后,崔永元说赵是他搬倒的。但事实上,赵本人与千亿矿权案没有任何关系,赵也不是因为崔的举报而被调查。显然,崔永元对这件事至少是知情的,但是他故意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第三,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崔永元在微博中,直接对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进行人身攻击,并谎称其干预司法,间接暗示其收受贿赂。这显然是人身攻击、造谣污蔑。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指控起诉崔永元,那么崔不需要承担责任。 第四,涉嫌利用信息网络破坏社会秩序。崔永元在网上泄露国家秘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侮辱诽谤他人,客观上歪曲了中国政府的形象,客观上破坏了中国的司法形象,客观上歪曲了事实,制造了“塔西陀陷阱”。崔永元在对事情真相不了解的情况下,故意制造舆论混乱。即使王林清所述内容真实,崔也应该通过合法的、正规的方式,寻求解决。 应该说,崔永元本身是“体制内”力量的一部分。众所周知,崔发迹于央视主持人的职业,没有这个经历不可能造就他后来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崔每年在两会期间,采访了很多知名的高干,还曾和著名学者司马南合作录制节目。但2012年离职后,逐步卷入各种政治和社会活动,而且野心越来越膨胀。 僵化性格造就小崔的悲剧 但一开始,崔永元还是小心翼翼的。他只是从事所谓的“反转基因”战斗。其实,无论是官员,还是民众,只要稍微有一点生物学常识,就知道所谓的“反转”纯属伪命题。何况,中国还有无数的生物学家、农业学家。政府是相信这些科学家的话,还是相信一个民科的话呢? 转基因是一个假命题、伪命题,这个问题老百姓非常恐慌,但是政府官员都知道,根本不需要担心。假问题可以吸引很多老百姓的眼球,让人们不去关心真问题。因此,从客观角度上说,小崔是在故意转移人们的视线,以危言耸听的方式让老百姓关注假问题,客观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后来,崔永元也意识到了,转基因不是一个真问题。通过学习科学知识,他已经意识到,他卷入了没有意义的争论。因此,他的口味变了,野心也膨胀了。因此他选择以范冰冰、冯小刚为靶子,调动了老百姓的“仇富”心理。这种胜利感,让小崔不过瘾,欲罢不能,还想做出更大的成绩来。因此野心膨胀,越卷越深,最终被人利用,这个气球“嘭”的一声爆了。 “公知”正在自毁形象 和很多人一样,我相信崔永元的人品是好的。这件事他被王林清利用了。但法律毕竟是法律,崔永元已经违法,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社会需要崔永元,但不是一个违法的崔永元。“公知”违法,是老百姓的损失,老百姓需要的是能维护社会正义的“公知”。我们也希望官方对崔永元表示一定的宽容,在严惩的同时,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继续为社会做贡献。 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通过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成名,但成名后他却肆无忌惮发表各种歪曲历史、贩卖私货、谩骂历史人物的言论,从百姓崇拜的历史学家变成一个歪曲历史的伪学者,央视不再邀请他做节目。著名相声演员梁宏达经常犀利地针砭时弊,赢得百姓的赞赏,但由于他前两年发表攻击党史的言论,被央视封杀,导致他失去了继续展示的机会。这些例子,都给“公知”以警示,法不留情。 这几年,发生的“公知”违法事件并不罕见。比如说北航韩德强殴打老人事件,中国政法吴丹红约架事件、记者章文骚扰事件、张千帆的造假、韩寒的剽窃,比比皆是,都曾经让人大跌眼镜。本来应该承担社会道统建设的大学教授,大多不关心社会,只以写好论文为职业,绝口不谈政治。而关心社会的人,却因为道德素质不高,而自行毁掉了这个群体的形象,不能不说是悲哀。绝大多数“公知”一张口就是骂人,没有任何说理的能力,让人不禁怀疑“公知”究竟有多少知识水平?方舟子那样的理性的、坚持科学的、有逻辑的公知,实在太少。 通过崔永元事件,我们有理由对中国的司法公正抱有信心。公民表达自己的诉求,必须通过合法的、正规的方式寻求解决,通过违法的方式来维护利益是要追究责任的。任何人不要打着所谓“公知”的旗号,不要把自己包装成良知、正义的代名词,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将别人看作猪狗,尤其不要将自己置于社会伦理之上,不要认为自己是国民道德的仲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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