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及星岛日报报道,中国央行16日公布《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大陆居民移居海外时携带个人财产出境,而外国公民和港澳居民也获准将其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买外汇和汇出境外。 该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央行的声明说,由於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扩大,人员跨境移动不断增加,大陆公民移居境外后要求移转原有财产和非居民继承大陆境内遗产后要求购汇和汇出的愿望日趋强烈,因此制订发布了该办法。央行还将放宽对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管制称为「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了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进程。 财产转移 台湾适用 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外汇管理部门不受理司法、监察等部门限制的对外转移财产申请,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财产、涉及未结案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案件的财产的对外转移申请。 一次申请 分步汇出 在审批手续方面,如申请金额低於等值50万元人民币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审核办理;若超过等值50万元人民币的,则由各分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香港将成最大受惠者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专家易宪容指出,这次开放对香港具有长远影响。这次规定实施后,赴港定居者的合法资产将较容易便捷转到香港,同时将增强大陆居民赴港定居的吸引力,这对香港地产等诸多方面将起到促进作用。对於香港政府而言,要逐步取消对大陆居民带有歧视性的条款,做到投资、置业条件公平、公正,相信在未来几年将有大量大陆资金涌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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