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通缉令”引起了大量当地人的愤怒,网友们根据这些资料和人肉搜索,确定嫌疑人是一名叫雷琴(Qin Lei,音译)的华裔女子。 很快,警方就在嫌疑人家门口逮捕了她。本以为此事已了的雷琴,被捕时仍然大声呼喊: “警察乱抓人!” 随后,当地警方正式起诉了雷女士,罪名是“持武器伤人”,等待她的是最高达十年的监禁! 让雷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的行为还牵连到了她的儿子和儿媳。据了解,这对小夫妻刚刚给雷女士办好父母移民,这下儿子不仅作为担保人留下了不良记录,还不得不为母亲请律师、打官司,整个生活都被打乱了…… “占小便宜”付出的巨大代价 一天,一位来自大陆上大学的女留学生正在上课,被两个警察“请”了出去。 原来是她来探亲的老父在渥太华湖边公园里捉了一只野生加拿大鹅准备做烧鹅被人举报。警察上门调查时,正好赶上老人家撸着袖子热腾腾地褪鹅毛呢,当场人赃俱获。 不懂英语而又是很倔犟的老人不仅不配合警察,还说“我不偷不抢咋地了?”逼得警察把枪都掏出来了,直接把老人拷起来带回警局。 那位可怜的女留学生,作为老父入境的担保人,自然要被请去一起处置。最终的处理结果是罚款5000加元,作为担保人,女留学生留下不良记录。 “倚老卖老”失灵了 一位在温哥华做翻译的华人朋友,主业法律相关领域,经常被紧急召去现场、警局、法庭为当事人翻译,其中接触比较多的就是这些中国大陆来的老人家。他工作里最常翻译的几句对话是这样的—— 警察:“不,你应该知道。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应该知道你的行为必须遵守你所在地的法律。” 老人:“在我们老家那儿,大家都这么做,警察根本不会管!怎么到了你们这儿……” 警察:“你可以在你们国家做任何你们国家允许的事,但你在加拿大就必须遵守加拿大的法律。” 老人:“我是第一次,初犯,能不能就算了,下次我一定注意。” 警察:“目前这个处罚就是根据第一次违反决定的,第二次违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会有更重的处罚。” 老人:“我年纪那么大了,不是有心的,就不能从轻处罚吗?” 警察:“任何一个成年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跟年龄无关。” 老人:“你们这是看不起我们中国人,故意找我们的碴,歧视我们中国人!” 警察:“如果你对我的执法过程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我的警号是XXXX,你可以在XX日内向法庭申诉。” 老人大喊大叫,然后坐地哭闹:“你们欺负人啊,欺负我一把老骨头啊,我不活了,我跟你们拼了啊!” 警察直接掏出手铐,甚至手枪,制服认为有攻击性或自残行为的当事人。 老人又装病装晕倒。 警察直接叫来救护车送往医院。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加拿大救护车,如果被鉴定为无必要,会收取高额惩罚性费用)。 年龄不是你“耍赖”的理由 在加拿大待久了,总会听到各种各样关于中国老人家的奇闻。 之前报道过有人在马路上肆意变道超车,许多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司机是中国人。这样的判断其实并不是毫无依据。除了豪车飙车外,案发率第二高的就是大陆来的老人家们了。这些老年人腿脚不怎么利索,但开起车来可是猛得很,越是豪车越是随心所欲,象在中国一样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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