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通社报道,加拿大BC省的列治文市一男子因手机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尽管手机没电了,还是在本周一(4月8日)被市政法庭判其有罪,处以罚款和扣分。 2018年10月12日,在忙碌了一天之后,Patrick Grzelak开着他的奔驰车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拦住,尽管当时手机没电,但是,他的手机放在了汽车仪表盘中央的凹槽里。 法官认为驾车者在驾驶过程中曾使用过手机,因为手机放的那个位置使他可以在驾车时随时使用手机。法官判他有罪不论当时手机是否有电,也不论是因为正在使用手机而被警察抓了个正着。 另外,警察截停他时,他正带着耳机。法官在判决书上写道,由于耳机是手机的一部分,而耳机在被告的耳朵里,并且手机又放在了可以随时被使用的位置。因此,判被告使用过手机。 法官提到了2015年的一个类似的案子,在那个案子的判决中,另一位法官给出了同样的判决结果。 手机没电不是免责的理由,BC省的机动车法规指出,如果一个电子品放在驾车时可以随时被使用的位置,都是不可以的。 BC省法规规定驾车中使用电子品将被处于$368元的罚款并扣4分,BC省保险公司还要对违章者再罚$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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