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与南方都市报报导,小米集团人力资源部23日晚间发送处罚通知邮件,通报小米集团副总裁、非洲地区负责人汪凌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小米集团国际部管理层经过讨论决定,对汪凌鸣予以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凤凰网报导,小米官网资料显示,汪凌鸣2017年上半年入职小米,曾担任话机世界集团首届董事、天语手机副总裁等职务,有供应链、营销、零售等领域的管理经验。今年1月才刚被任命为小米非洲业务负责人。 南方都市报报导,一份小米集团内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处罚通知邮件在网上流传,根据上述邮件,小米集团“国际部员工汪凌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公司对这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国际部管理层经讨论决定,对汪凌鸣予以辞退”。 小米方面确认邮件属实。目前小米尚未决定由谁接任非洲地区负负责人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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