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准备驾车离开4S店时 汽车却出现故障提醒 5月15日,林先生在位于温州瓯海区高一路178号的温州东昌实业有限公司,看中一款总价116万元、黑色的路虎“揽胜盛世版”越野车。当天,他支付了2万元定金。 一周后,4S店的汽车销售员通知林先生可以提车。 5月22日下午,林先生和妻子一同来到4S店支付了剩余款项。 他说,正当他们准备驾车离开时,汽车却出现了故障提醒。 “才开了几百米,就还没出4S店院子的大门。仪表盘就显示‘小心驾驶即可,自动紧急制动系统不可用’的故障提醒。”林先生说,制动系统事关行驶安全,即便是一般的车辆出现这个提醒,驾驶员也会特别留意,更何况是刚提的准备上路的新车。 “路虎也属于高端品牌,竟然会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万一在路上出个岔子,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更让林先生诧异的是,在购车费用明细表中写明有4800元的“上牌/交车服务费”。 “他们和我说,这个费用包括上牌、镀晶等服务,其中还有车辆的检查服务。”林先生质疑,提车前一天,销售人员还在电话里中告诉他,车辆已做了全面的检测。“经过检测的车为什么出现这样严重的问题,他们所谓的售前检测到底是怎么过的关。” 车主 还没出店门就要维修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 林先生称,当天发现异常后,他当即和4S店的工作人员沟通。 “技术人员对车做了检查,不过现场解决不了问题。”林先生说,应工作人员要求,他将这辆路虎越野车开进维修车间,汽车出现制动系统故障提醒以及检测时,4S店的管理经理、售后人员和检修人员等均在场。 “看到他们打算进一步检测,我拒绝了。一百多万的新车,还没出店门就要维修,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情!” 按照林先生的说法,当天值班的林经理(女士),提过全额退款或更换新车两种解决方案。听到解决方案后,林先生把车钥匙交给他们。“我们是以公司名义买的车,款项通过对公账户直接结算。当时差不多晚上7点了,不能办退款,我们就先回来了。” 次日,林先生携带公司印章等前往4S店办理保险等费用退款时,却被一位姓叶的经理告知“汽车无质量问题,不能退款或换车。” “他们严重侵犯了我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林先生认为,在这件事的处理上,4S店至少有两个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在他离开店后,擅自维修车辆;二是4S店在销售过程中频繁更换人员,明显搪塞消费者。 店方 车从外地调配 没时间做“PDI”检测 温州东昌实业有限公司的林经理负责该事件的协商处理。 林经理说,接到林先生反映后,4S店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修。 “对于新车的检测,他比较排斥和反感。现在车辆的电子功能比较多而且复杂,不经过电脑检测,用肉眼根本看不出来。”林经理说,换车或退款“这两种方案的前提条件是,车辆检测结果是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仪表盘出现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不可用’,不是大家理解的刹车制动类问题,而是一种近距离防碰撞辅助功能。引起故障提醒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在做PDI检测时,没有及时进行软件系统更新,导致部分功能没有成功解锁。”林经理说,林先生购置的路虎”揽胜盛世版“温州地区没有现车,是从山东临沂调配的,检测以及功能解锁应由山东临沂门店负责。 “另一方面,林先生催的比较急,车从山东过来在店里只放了一天。在收车和出车阶段,车辆都处于静止状态,没有出现任何故障提醒。一天时间里做了镀晶等美容服务后,没时间再做加强的PDI检测。实际上,在林先生离开后的一个小时内,故障就已经排除了。” 对于林先生反映的,4S店未经他同意就对车辆进行检修一事,林经理承认确实没有第一时间告知,但她说:“我们在签汽车买卖合同时,已经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开展PDI检测的相关说明。” 律师说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卓予拉律师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其中,第五章、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第二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根据行业惯例和路虎品牌《新车交车前检查手册》中PDI操作规定,4S店可以在PDI程序中完成其力所能及的对小故障的简单校正。但是该规定操作必须在交付车辆之前完成并且记录在系统内,以备查验。 本次纠纷中,公司显然并未依照上述规定流程和时间进行,而且没有向消费者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操作流程和处置方式都存在一定程度问题,应当要对此埋单。同时,如果公司确有与消费者林先生达成换车退款合意的话,之后又提出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车,这种做法在消费者角度看来也是有违诚信原则。因此,建议公司主动、积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以期妥善解决本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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