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曝光渣男的事件层出不穷。 加通社今天报道了安省一对年轻夫妇的离婚案,男方很有钱,在与女方打离婚官司时明知自己要输,使用故意拖延的手段让对方赔上一大笔诉讼费,最后法官作出一项判决,为女方讨回了公道。 据报道,这场离婚官司的律师费高达50万元。 David Knight与前妻Christine MacDonald Knight都是30多岁,为离婚经历了13天的庭审,期间,男方David提出不合理和无法令人接受的条件,以至于法官认为,他的目的就是要让前妻在财务上遭受惨痛的损失。 两人于2009年在网上相识,2010年在安省Cobourg镇开始同居,2011年7月结婚。他们在2012年6月育有一名孩子,McDonald在前一段关系中还有两名孩子。但是在结婚三年后,两人分居。 离婚官司围绕的资产平分、配偶和子女赡养问题,主要是对两人婚前签定的一份契约进行解释。 安省高等法庭法官Clifford Nelson在去年秋季的裁决中说,这场官司的费用相当高,达49万元,并裁定应由男方支付,要求家庭责任办公室(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确保男方交这笔费用。 David提出上诉,称这笔金额与省级法庭的诉讼不相符。本周三上诉法庭驳回了他的上诉。 上诉法庭在裁决中说,初审法官已经承认诉讼成本非常高,仍判由男方支付。分析称,女方为这场官司支付了26.5万元律师费和22.8万元会计专业费。这些金额多数与追加披露有关,每一披露阶段之前,女方都提出和解方案,展示她有意在合理的条件下和解。 上诉法庭认定初审的裁决没有任何严重错误,不仅驳回了上诉,还要求男方再支付2万元,用于支付上诉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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