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7月15日开始,加拿大航空旅客的保护新条例开始生效。 这项名为乘客保护法案的第一阶段于今天生效,它要求航空公司向因为航空公司可控原因导致的机票超售而导致乘客无法登机的情况进行赔偿,最高$2400;行李丢失或损坏的乘客将有资格获得最高$2,100元的赔偿和行李费退款。 航空公司还将被要求在停机坪上的延误提供一定的标准,如果飞机不能马上起飞,允许乘客在延误三小时后离开飞机,并制定明确的处理政策,向所有乘客提供航班更新以及乘客权利信息。 更多的新规定将于12月15日生效,包括航空公司可控原因导致的航班取消和延误的最高赔偿$1,000,要求航空公司向乘客提供另一家航空公司的机票,在延误期间向乘客提供食物,饮料和住宿,并确保14岁以下儿童可以坐在父母附近,无需额外费用。 如果超出以上描述的情况,航空公司可以提供高于以上标准的赔偿。 很多人认为,这些新法规中都有一个关键词“航空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这也意味着,如果出现恶劣天气,紧急维护,机场运营问题或医疗紧急情况时,航空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倡导组织Air Passenger Rights的创始人Gabor Lukacs认为,新法规仍然让加拿大乘客的权利远远落后于美国和欧洲。 他认为停机坪延误应该限制在90分钟内,并应在极端情况下为所有延误和取消提供赔偿。 以本月Swoop航空公司为例,在6天内取消了23个航班,但在维护中没有发现引擎问题,航空公司不需要向乘客支付任何额外赔偿。 本月早些时候,加拿大航空公司正与数百家航空公司一起,要求联邦上诉法院撤销新的针对航班延误和行李损坏的赔偿新规则,并称所有赔偿违反了国际标准,并可能导致乘客混淆。 加拿大航空运输协会表示,新规定将导致票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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