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发布保时捷女车主致歉书 :胡乱说话,给重庆人民抹黑 重庆市公安局于8月12日发布渝北保时捷女车主的致歉书,内容如下: 本人李月7月30日与他人发生纠纷,骂人动手。以前也因为狂妄自大、性格火爆,虚荣心强,为了面子胡乱说了很多不负责任的话,给丈夫、女儿及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和伤害,给渝北、重庆人民抹了黑,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我深深感到愧疚、懊悔。 在此,我郑重说一声对不起,向大家致以深深的歉意。今后,我将在生活中改正自身的缺点,好好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希望大家给我改过的机会,请广大市民监督。 对不起! 致歉人李月 2019年8月12日 重庆警方:保时捷女车主丈夫被免职,已对其立案调查! 一、李月、童小华家庭基本情况 李月,重庆渝北人,1974年11月出生,初中学历,无固定职业。 童小华,重庆渝北人,1973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曾任渝北区公安分局石船派出所所长(正科职)。 李月、童小华均出身渝北区农村家庭,二人经童小华同事介绍相识,于1998年12月结婚,育有一女(学生)。 二、李月、童小华家庭财产情况 网传李月住800万别墅,开2辆套牌保时捷豪车,调查组对李月、童小华家庭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房产方面。李月、童小华家庭名下现有房产2处。一处是现居住商品房,位于渝北区高岩路山语间小区,物业形态为花园洋房,建筑面积108.07平方米,2010年4月购入(总价50万,首付15万,按揭20年)。另一处是位于两江新区礼嘉街道的童小华父亲的拆迁安置房(过户在童小华名下),建筑面积42.96平方米。 另有过往房产3处,一是渝北区飞湖路一农贸市场摊位,建筑面积6.1平方米,2002年以2.7万元购入,2008年以4万元出售;二是渝北区福畅路一团购房,建筑面积122平方米,2009年以29万元购入,2015年以66万元出售,后用于购买保时捷轿车;三是渝北区仙桃街道一商品房,建筑面积54.63平方米,2017年以51万元购入,2018年以52万元出售。 车辆方面。李月、童小华家庭名下现有轿车2辆,一是保时捷WPOAA298凯门B5轿车,系2016年3月李月从二手车市场以63.6万元价格购买的三手车(原新车价格为76万元),先后于2017年4月5日、2019年3月18日在车管所领取了检验合格标志。2018年2月,李月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将车身颜色由灰色变更为红色(网传灰色、红色2辆保时捷轿车实际为同一辆车)。二是华晨宝马BMW525Li轿车,2015年4月按揭购入(首付21万、按揭3年还款),总价41.87万元。 经查,李月、童小华家庭名下无企业注册登记,无理财产品、基金、股票。 三、李月保时捷轿车交通违法处理核查情况 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驾驶证领取之日起计算。李月驾驶证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28日至次年1月27日。调查组经查询系统、调阅相关资料、询问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人员,查明李月的保时捷轿车自2016年3月购买过户至今,在4个记分周期内共有29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闯红灯1条,无超速违法记录,均已处理。对于视频中曾自称“红灯从来都是闯、打个电话全部改”,李月在被询问中表示“就是虚荣心,信口开河” 。 2016年记分周期(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共有12条交通违法,罚款2000元、记35分。其中,李月本人处理了2条,罚款1200元、记18分(2016年4月19日,李月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被罚款2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6月6日至6月16日,李月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学习后考试合格,领回驾驶证);李月朋友王某某、刘某某、叶某某3人处理了10条,记17分,罚款800元。 2017年记分周期(2017年1月28日至2018年1月27日),共有7条交通违法,罚款1000元、记14分。其中,李月本人处理了6条,罚款800元、记11分;李月朋友刘某处理了1条,罚款200元、记3分。 2018年记分周期(2018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7日),共有1条交通违法,罚款200元、记2分,由李月本人处理。 2019年记分周期(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7日),已有9条交通违法,罚款1450元、记13分,均由李月本人处理。其中2019年7月30日,李月违法掉头,被罚款200元;戴宽沿帽、穿高跟鞋驾驶,被记2分、罚款50元。因记分超过12分,被扣留驾驶证。 目前,交通违法处理均使用全国统一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该平台每条信息的录入、修改、撤销均有记录。经调查,李月名下的保时捷轿车渝DB9039相关信息无修改或撤销情况。 四、李月从业情况 李月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993年5月前往云南昆明、四川成都等地打工,从事旅游公司机票代售等工作。1997年7月回渝北后,与亲属合伙租赁2辆货车从事河沙水泥运输等业务。2006年以来,李月开始与朋友程某某、张某某、田某某、戴某某、张某等人合伙,承接工程分包业务,根据出资额分红,先后参与了8个工程项目(2个土石方工程、2个土石方及附属设施工程、2个附属设施工程、1个房屋建筑工程、1个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其中5个系民营企业工程项目,3个系国有工程项目。其中,2006年4月渝北绕城二环路1个土石方工程、2017年10月渝北区玉峰山镇2个土石方及附属设施工程、2018年10月渝北区玉峰山镇2个附属设施工程等5个项目已结算,李月共获利51万元;2007年10月渝北区龙头寺一小区1个房屋建筑工程,李月因资金问题中途解除承包协议,未获利;2017年12月北碚区1个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工程已决算,尚未分红;2018年12月渝北区王家街道1个土石方工程,正洽淡中,尚未进场。 经调查,李月参与的工程项目合伙人程某某、田某某、戴某某、张某某、张某无犯罪前科、无涉黑涉恶情况。 五、网络关注的其他信息核查情况 (一)关于网传李月乘坐绿色吉普自由侠轿车情况。7月30日,有网友拍摄李月乘坐绿色吉普自由侠轿车进入渝北区公安分局双龙派出所。经查,该车辆系李月朋友所有,李月碍于所驾保时捷车辆被围观拍摄,由其朋友驾驶绿色吉普自由侠轿车送其前往派出所调解处理。 (二)关于网传与李月发生冲突的男司机杨某遭人半夜敲门、受到对方威胁核查情况。经调查,杨某在2019年7月30日晚21时许曾听到2声敲门,无深夜敲门情况,也未受到过威胁。 六、对童小华的调查处理情况 8月1日,渝北区公安分局党委依规对童小华作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调查发现,童小华在担任渝北区公安分局石船派出所所长期间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经渝北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所长职务,对其立案调查。 真诚感谢媒体和公众的监督。我们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持从严治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从“小家”做起,保“大家”平安。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17 19:43 , Processed in 0.128182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