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莎研究所一份报告称,加拿大中、低收入家庭福利太好,造成这些家庭一旦提高收入,他们同时将失去很多。报告作者认为,这样的情形不鼓励低收入者进步。 该报告题为"各省份的有效最终税率:低收入面临高税率。"作者是卡加利大学的巴泽尔(Philip Bazel)。 报告中的所谓最终税率,包括实际支付税收的数量和市民收受的政府福利。低收入家庭由于接受了政府的众多福利,一旦收入提高,除了需要付税,还要面临福利丧失。将这两者加起来,最终税率变得很高。 巴泽尔的研究结果是,目前加拿大各省,较低收入的个人和家庭,他们的最终税率最高。 比如,在魁北克,收入3万元到6万元之间的家庭。 他们的最终税率是53%,在加拿大名列第一。而年收入达到30万元的家庭,最终税率也只有44%。魁北克某些收入水平的个人的最终税率可达70%。 全加而言,阿省的3到6万元家庭,最终税率是36%,是加拿大最低。这个省的高收入者的最终税率40%,也是加拿大最低。 安省的3至6万元收入档的最终税率,和高收入的最终税率一样,都是44%。比加拿大平均比例46%略低。 菲莎研究所的学者普绪曼(Finn Poschmann)说,高比例的最终税率,消耗了一些家庭增加的收入。"打击人们多工作获得更多收入的积极性,增加人们对于政府福利的依赖。" "如果政策制定者希望鼓励低收入的加拿大人攀登收入阶梯,变得富有,他们应改革税务系统,鼓励人们工作,而不是打击人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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