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塔省女王法院星期四下达判决,裁定斯蒂芬夫妇(David & Collet Stephan)对儿子的死亡没有刑事责任。2016年,他们被一个陪审团判定有罪。 他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阿省上诉法院维持原判,但是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决是重审此案,理由是主审法官对陪审团的指示有错误。 2012年,斯蒂芬夫妇一岁半的儿子艾泽吉尔(Ezekiel Stephan)生病后,他们以为他患了感冒或喉炎,用洋葱、大蒜和一些草药给他治病,半个多月后才送他去医院。艾泽吉尔病重死亡。医生诊断他患了病毒性脑膜炎。 斯蒂芬夫妇被指控未向儿童提供生存必需品的罪名。检控方认为他们对儿子越来越严重的症状没有做出应有的反应,而且他们在儿子停止呼吸之前就已经知道他患的是脑膜炎。 阿尔伯塔省女王法院对此案的第二次审理没有陪审团。主审法官说,检控方没能证明医疗手段能够拯救艾泽吉尔的生命。 斯蒂芬夫妇认为是救护人员在给孩子插管时的失误导致他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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