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一名华人性工作者依靠“糖爸”资助购买了两处房产价值逾$300多万,向ATO谎报收入后又再买入妓院,但遭拒绝发放牌照。 李苗(音译,Miao Li)买下了位于Moorabbin的妓院,但由于她的资金来源可疑,相关部门拒绝给她发放性工作服务营业执照。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李苗将ATO的决定提交给VCAT,但法庭认为,由于她在听证会上“闪烁其词”、“不诚实”,裁定她没有资格申请执照。 税务局获悉,李苗在2015/16财年间,年收入为$4.5万澳元,但她名下有价值近$310万的房地产,并支付了$5万作为购买妓院的定金,自2016年以来每年约还贷$4.2万。 由于巨额不明财产的来源受到税务部门和法庭的质疑,她解释说,从父母那里得到了数十万澳元的馈赠,还从两个“赞助人”那里得到了性服务的报酬。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2011年进入性工作行业的李苗表示,她在Blackburn的一家妓院遇到两名慷慨大方的“糖爸”后,财务状况就开始“稳健起来”。她在法庭上说:“我向这两个年纪较大的男人提供性服务,获取大笔报酬,他们很慷慨。” 她还说,4年来,一个男人陆陆续续给了她$20多万,而平时她的零花钱都由这两个男人掏,他们甚至还带她出国旅行。 尽管李苗试图掩盖她与其中一名男子持续交往的程度,但在7月份的听证会上,她被揭露和父母一起住在该男子在Malvern的一处房产里,不用交租。该男子偶尔还会回来住几晚。 法庭还得知,2015年9月,这位贴心的“糖爸”还曾和李苗一起去银行,为其在Box Hill购买的价值$220万澳元房产的定金。2013年8月,李苗斥资$89.4万买下了Docklands一套公寓。 李女士的父母告诉法庭,在2018年前,他们给了她$40多万,并表示共8名生活在中国的亲戚,每人都给她汇款$6.5万。 仲裁庭还得知,自2014年成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以来,李苗一直在中国赚钱,但她没有申报收入。在对李苗的申请进行了一年多的调查后,2018年5月,税务局以她未能提供《性工作法案》要求的信息为由,拒绝了她的执照申请。 自2016年10月以来,她一直是Moorabbin的经理,这一裁决意味着她无法买下该妓院,“翻身做主人”。尽管李苗提出了抗议,但10月9日,法庭维持了税务局的裁决,高级法官Anna Dea表示,她不相信李苗有能力支付企业的持续成本和贷款偿还。 Dea表示,她也不认为李女士是性工作服务提供者的合适人选:“她并不诚实、正直,也不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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