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lacklock's Reporter报道,加拿大国会有望通过一项针对外国房地产投机者的联邦税。 该税将对外国房地产购买者处以房屋估值1%的税收,该税将适用于非加拿大人拥有的所有住宅物业,包括公司和信托基金,但出租给非直系亲属的租户的house,公寓和联排别墅将获豁免。而国会预算办公室预计该税将在第一年带来2.17亿加币的收入。 特鲁多和他的自由党(Liberals)在今年大选时曾承诺,一旦上台,将实施该税:“为限制可能导致房价上涨的住房投机活动,我们将对非加拿大人拥有的空置住宅物业征收统一的国家税。” 其实,该税收模仿了一些省份已经实施的税收。 卑诗省于2016年对大温地区的外国买家征收15%的购房税,此后已提高至20%,并扩大到更多地区。另外,BC省在2018年还开始征收投机空置税,海外身份业主或太空人家庭,税率为2%。 这也意味着,如果联邦税通过,在大温持有房产的海外买家如果不出租房屋,则将面对1%的联邦投机税和2%的BC投机空置税。按照价值300万的房屋计算,每年要支付高达9万加元的税款。这还没完,如果在温哥华市(City of Vancouver),市府还将单独征收1%的房屋空置税,每年的投机空置税将达到12万加币!!! 别忘了,买房时,买家已经交了 20%的海外买家税-高达60万! 这是把海外买家往死里整的节奏啊... 当然,也有人挑战这些税收的合法性。例如,在卑诗省,一个中国房地产购买者称省税为歧视性,并将此案提交至卑诗省最高法院。 但最终,上周,卑诗省最高法院驳回了该女子对外国买家税的诉讼。 该诉讼的原告是中国公民李静(Jing Li,音译)。她在外国买家税实施前几周,在兰利(Langley)以56万元购买了一栋镇屋,因为买房的交割日在该税实施后,她不得不付了超过8.3万元的外国买家税。李静希望法院判决这项税违宪。 原告认为,该税根据买房者的国籍,给他们施加了不公平的负担,尤其是对非公民具有歧视性。 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鲍登(Gregory Bowden)驳回了原告的观点,认为卑诗省房市对外国买家征税,没对某些国籍构成歧视,没歧视亚洲或中国买家。 鲍登表示,这税收的对象,不是基于公民身份,而是基于移民身份。与公民身份不同,移民身份不等同于国籍,这意味着相关法律不构成歧视。 按卑诗省的规定,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即将成为永久居民的人,都不需要缴纳这外国买家税。鲍登解释了这规定,并称:“我认为,这种区别是基于一个人的移民身份”。 李静的另外一个论点是,这税收间接地歧视了中国人,他们是“大温地区( GVRD)最大的移民群体,比其他人更有可能购买房地产”。鲍登认为,这种说法不成立。 鲍登在判决文件中写道,原告没有证明该税收“持续或加剧了种族预设看法和偏见”。 “尽管从该税开始征收之后,直到2017年11月,大多数交易者是亚洲国家、尤其是中国公民,但这并不意味着该税收对亚洲买家产生了不利影响。” 按鲍登法官的解释,来自亚洲国家(例如中国)的买家,得到的是平等的待遇,是和来自这些国家的需求成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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