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为指,其代表律师要求加国法庭立即停止引渡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图)的程序,声称此案未达到本国引渡条例下的"双重犯罪原则"标准。 加拿大华为的发言人称,已于11月13日提出停止引渡程序的申请。 双重犯罪原则为本国引渡法例中核心原则,在考虑某人会否被引渡到协议国家前,该人被指控的罪名必须在本国及引渡目的地国家均属罪行。 孟晚舟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创始人任正非的女儿,在2018年12月1日,她于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捕,加方指是应与本国定有引渡协议美国的要求。 美国司法部对华为及提出多条控罪,包括涉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令及欺骗美国银行的诈骗等。 加拿大亦如其他不少国家般,对伊朗实施制裁,作为一手段去迫伊朗放弃核武。 华为发言人指,是次申请并非去挑战有关指控背后所提出理据的对错;孟的律师团队争辩,当孟被捕时,加拿大对伊朗的制裁与美国不同。 孟的律师亦指称,针对孟的证据不足以能证实有任何人因孟被指控行为而蒙受损失。在加拿大,就任何刑事诈骗的定罪,需要证明指控罪行造成损失;不过在美国这点并非必要。 孟晚舟的引渡聆讯排期在明年1月开始,她现属有条件保释,除巨额1000万元保释金外,还包括戴电子脚镣和晚间活动范围受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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