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星期日,在上个月因非法盗版、复制和分发有版权的好莱坞电影而被判决入狱2个半月的蒙特利尔男子Gérémi Adam在出狱后离奇暴毙。Adam的律师Richard Brouillard表示,他被告知他的客户可能在上周末因服药过量而导致死亡。Brouillard称,Adam一直因精神焦虑的问题而接受医生的治疗。目前,他的亲友及家人正在等待验尸官确认其死因的报告。 Adam是在3月中旬被判入狱的﹐但因他有另外还有1项控罪﹐已经在狱中服刑一段时间﹐因此他只在监狱服刑1周左右即获释放。由于非法盗录电影,法庭还判决Adam从事100小时的社区服务以及2年缓刑,禁止他前往电影院看电影,禁止他在家具或工作场所外携带录影设备。在Adam等待宣判的时候,律师Brouillard请求法官判决Adam进行社会服务,不要将他送进监狱。Brouillard辩称,Adam的童年非常不幸,成年后一直遭受抑郁症的折磨。 对这名27岁的电影盗版者的判决,是加拿大首次判处侵犯电影知识产权者入狱。之前,在蒙特利尔和卡尔加里都曾发生过类似案件,但最后均以罚款或感化了结。2007年,加拿大修改了《版权法》,将非法录制电影定性为刑事罪行,最重刑罚可处以6个月的刑期以及25000元的罚款。因此,从这一点上看,对Adam的判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由于电影被盗版,好莱坞一些著名的电影生产商纷纷要求美国政府向加拿大政府施加压力,并威胁称将不允许自己的电影在加拿大放映。由于Adam从事的电影盗版活动,蒙特利尔被冠以“北美电影盗版之都”的称号。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也对Adam展开了调查,并于2006年认定他是北美盗版电影最多的人,也是手段最高超的一个,因为他的盗版质量是一流的。 Adam承认自己于2006年在互联网上上传了2部好莱坞电影﹐违反了《版权法》。2008年﹐他再次到电影院偷拍﹐被发现后第3次遭到起诉﹐但这次违反的是《刑事条例》。据现行新法规﹐事前未经批准﹐在电影院摄录电影﹐属刑事罪行﹐可判入狱2年;录製电影﹐用于销售或出租用途﹐最高刑罚入狱5年。 尽管被法庭判决和遭到FBI调查,但Adam的朋友并没有把他当成罪犯。在获知他离世的消息后,一些网友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为他举行了悼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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