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中国的男子曾可 (Ke Zeng,音译) 先后与三名加拿大公民结婚,并且三次申请移民,可是直到现在都没能安稳,一直在为自己的移民身份奔波。 据媒体综合报道,他的第一段婚姻始于2005年,与加拿大一公民结婚,2007年在配偶担保下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不过2009年,两人离婚。2012年,加拿大移民部认为这段婚姻属于假结婚,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要将他驱逐出境,两年不准入境加拿大。 2014年5月,他又与另一名加拿大公民结婚,生育了一个孩子。但是这似乎也没管用,2014年9月,加拿大移民部驳回他的上诉,维持驱逐出境及不准入境的原判。 然后在2014年11月21日,加拿大国会修订了法例,把假结婚导致的不准入境时间从2年增至5年,又规定在这段期间不能申请永久居民身份。2015年5月22日,他离开了加拿大。 2017年11月,曾克第三次结婚,也是和一名加拿大公民,并申请永久居留权,移民部根据2014年的法例,称不准入境期限未过,他不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最终,他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了司法复核。他通过代表,以他的婚姻状况和年幼儿子为由,要求加拿大当局酌情向他签发“返回加拿大授权书”。 经过调查,一名移民官员相信他的第三段婚姻是真实的。最初,这名移民官认为他可以获发“返回加拿大授权书”。 但是又鉴于五年不准入境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在这段时间内不得申请永久居民身份,没有下发“返回加拿大授权书”。 2019年7月16日,该宗案件在多伦多审理。曾可指出以他的个案,适用于修订法例前的两年不准入境的限制,目前时限已过。换句话说,他已不受限制。同时,曾可认为,把修订后的法例用在他的个案里,属于不适当地给予该修订法追溯力。 2019年12月11日,联邦法院法官Nicholas McHaffie做出裁决,认为移民部在修订法生效前发出驱逐出境令。尽管其后国会修订了法例,把不准入境时限增至5年,但是该修订法不适用于之前已发出的驱逐令。 法官又称,曾可不准入境的时限至2017年5月22日,而他在2017年11月24日才再次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该移民官认为,5年不准入境时限不适用于曾可的个案。因此,法院批准曾可的司法复核申请,并搁置移民官驳回申请的决定,将申请人的永久居留身份申请发还给移民部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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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y_0601: 这傻逼在加拿大待了“25年”(两个月前说是20年),期间又申请它太太又申请丈母娘,这脑洞也是没谁了,洗地洗得脸都不要了。 ...
rabits: 加拿大不会无故驱逐的,这人三次结婚就是为了来加拿大一看就是假的。我申请我太太过来什么问题都没有甚至连面试都没有材料交了就发签证,这个故事肯定还有不少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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