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所有有收入的人群中,前面10%的最高收入者,可以称其为富人。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最新报告显示,这1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加拿大总个人收入的34%,所交个税,占总个税的54%。 这一差别,不是像人们过去猜测和误导的那样富人交税太少,正好相反,前10%高入阶层个税占全国个税收入的一半以上。这些人中,包括一些真正的富人。 近年来,加拿大各级政府,包括联邦政府和7个省,均提高高收入人群个税率,理由是高收入人群交税不够。但数据却显示,2017年全国10%高入人群收入占全国总人口收入的34.2%,但个税占全国个税收入的54.6%。 这一差异过去一直存在,但过去30年中有逐年加大趋势。如从1982至2017年,10%高入群体收入占全国人口收入比上升13.2%,其个税在全国个税收入中的所占比率却上升22.4%。 此外,人们对10%高收入群体定义认识也有较大偏差。2017年,年收入9.6万元及以上人群被视为10%高入人群,但许多加人,包括呼吁提高个税的的群体,发现许多被外界视为10%高收入人群的人,都觉得自已充其量只算是个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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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its: 整天富人富人的,我一直想问问穷人到底交了应该交的税没有?大家都是人一个脑子一双手凭啥富人就要补贴穷人?一个有动力想致富的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努力一年赚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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