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证实,北京已有3名医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据介绍,这三名医生包括:一、王某某,男,1月8日赴武汉出差,16日返京,当日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20日在北京市医疗机构就诊,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二、鲁某某,男,1月10日赴武汉出差,11日返京,14日出现发热症状,20日在北京市医疗机构就诊,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三、阎某,男,1月3日至10日曾到大连、吉林白山、长春等地旅行,14日参加会议时与上述病例鲁某某座位相邻,18日出现发热症状,20日在北京市医疗机构就诊,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三名医生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平稳,密切接触者都已纳入隔离医学观察,未报告异常情况。 北京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25日23时,北京累计确诊病例51例。 25日,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防止疫情跨境传播,保护人民健康安全。 公告要求,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工作人员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要求出入境人员在交通工具运行途中发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向旅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出入境口岸海关报告。同时,提醒出入境人员在旅行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佩戴口罩、避免与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等;如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此外,入境人员可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了解最新健康信息,如有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中国海关将依据疫情进展,实时动态调整口岸防控措施。 公告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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