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面临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黄梅县委、县政府及时作出决策,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然而却有些人对此举不理解不支持,在微信群内扬言要炸政府、炸医院,呈一时口舌之快,结果因为自己的口无遮拦,最终身陷囹圄。01 2020年1月27日晚,黄梅县公安局接上级移交线索:黄梅县一微信群内有网民发表“要买炸药、炸县政府”等不当言论。获取线索后,黄梅县公安局网监部门迅速就相关情况展开核查。经查,发现该网民系独山镇柯某。在锁定该网民的身份后,黄梅县公安局独山派出所立即赶往柯某家中,将柯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柯某对自己发表不当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柯某,1988年出生,黄梅县独山镇人。1月27日晚21时许,由于全县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两天未出行的柯某在其家族微信群中聊天时,发表:“我们要随时准备逃跑,他不要我跑我就去买点炸药炸县政府去”等语句。 最终,违法行为人柯某被黄梅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02 1月28日,黄梅县公安局停前派出所接到上级移交线索,黄梅县停前镇一微信群内有人聊天时,发表“为社会做点贡献,带点炸药去医院,把肺炎携带者全炸死。”等不当言论。获知线索后,黄梅县公安局停前派出所立即就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了该网民系停前镇刘寨村刘某。随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至家中,依法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询问,刘某对其在微信群内发布不当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刘某,男,1996年出生。1月28日15时许,刘某在微信群内与朋友聊天时,谈及到当前疫情防控等相关问题,说了一句:“为社会做点贡献,带点炸药去医院,把肺炎携带者全炸死。”目前,黄梅警方已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转发微博、贴吧、微信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22 09:56 , Processed in 0.171350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