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听取一项对英国王室继承规则提出质疑的上诉案件。 上诉要追溯至2011年,当时英联邦国家领导人商定修正案,在各王国完成立法程序后王位继承的基本原则将从长子继承制改为长子女继承制;即从威廉王子的后代开始,无论是儿子或女儿都严格按照长幼继承王位成为继承人,不分男女。 加拿大联邦政府在2013年通过新法实施了这项改革。 Laval大学的两位法学教授Patrick Taillon和Geneviève Motard则认为,这项修改是对“加拿大宪法”的修改,需要征得各省的同意。 这项法律挑战,挑战的不是王位继承法修正案本身,而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立法的程序。 两人认为,联邦政府说的「王位继承法修正案不是修改宪法,因此只要在国会通过便可,不需要得到各省的批准,」是错误的,实际上这应被视为宪法修正案,必须得到各省的同意。 2016年2月魁省高等法院驳回了两人的申诉,认为该法律不需要渥太华修改加拿大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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