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迪西奥(Justice Anonio Dizio)昨日判上月承认去年7月企图谋杀,性侵犯、非法禁锢及行劫中国浙江省台州市中国女留学生4项罪名成立的新加坡裔男子陈尘生,第一项罪名企图谋杀罪的刑期为13年11月(已减去陈在拘留所一天计算两天的392天刑期);至于其他罪刑期分别为,抢劫2年,性侵犯1年,非法禁锢5年,但4项刑期同时执行。 迪西奥法官又下令陈尘生终身不能拥有枪械及武器,并要提供血液样本给全国脱氧核醣核酸资料库(DNA),其后更应主控官赞妮迪斯(Marina Tianetis)要求下,将他的资料终身放入全国性侵犯犯人的资料库内。 陈尘生的辩护律师史哥利(Peter Scully)在昨日的判期审判开始时,首先宣读陈尘生书写的两页纸的陈词,其内容大致是,他首先表示在监狱中见到很多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但他都尽量克制避免沾到麻烦。同时他又说到这件事改变了自己及女朋友,他的女朋友因此而信了宗教。 陈尘生强调犯罪后十分后悔,他希望这件事没有发生过,而事实上就发生了,但他并设有计划去做这件事。他对受害人,受害人的家庭及其朋友在心理及生理上所受到的伤害,致上万分歉意;特别是在受害人的伤害报告中听到受害人至今天仍未能提起重物。他感到受害人身体所承受的痛苦,他希望受害人能够好转。 陈尘生最后称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法官迪西奥在退庭研究后,直至下午3时许才恢复审讯。他表示陈尘生的罪行,足以令到他判处其控罪的最高刑罚(终身监禁),但考虑到他自首及他的陈词,于是作出上述的判刑。 陈尘生昨天出庭态度十分平静,并不时闭目养神,当法官宣判后,他更多谢法官。不过他在庭警押他离开前,突然询问主控官,他是否可以在警方扣留的汽车中取回一些自己的物件。主控官赞妮迪斯表示,这个问题要他与其代表律商讨。 主控官赞妮迪斯在庭外向记者表示,她十分满意法官所判的刑期。 负责本案调查的多伦多警队32分局重案组威路探长(Detective AlexWill)到表示,任何刑期都无法弥补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至于陈尘生要求在汽车中取回物件,他亦不知道陈尘生是要在自己的汽车或受害人的汽车中取回,同时他亦不知道是些甚么物件。但如果这些物件已经成为本案的证物,按照法例是并不发还。 辩护律师史哥利表示,陈尘生要求取回的是一些私人物品,他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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