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表决照片中,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按下赞成绿灯」的手指。 图/法新社 强压香港的历史一指:中国〈港版国安法〉正式通过 「2,878票赞成,1票反对,6票弃权...这是中国的选择。」2020年5月28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内召开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历史性兼具争议性地通过了〈港版国安法〉草案。后续的具体立法程序,将转由中国人大常委会负责,预计最快可能会在8月底速审过关、正式以特殊附件方式成为「香港〈基本法〉的一部分」。图为表决照片中,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按下赞成绿灯」的手指。 儘管在两会召开之前,中国内部陆续传出「高层斗争」的谣言与风声,不过在争议最大、且最遇反对国际阻力的香港问题裡,习近平的运作仍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儘管外界到目前为止,还无从得知究竟是谁按下了反对与弃权票——中国媒体有没有针对这些「异见者」后续追踪报导,也可以做为观察中南海角力的指标;但少于10人的反对,现阶段即能被视为习系仍压制中南海的短期证明。 由于国家的领导核心都不用带口罩,而且坐在大会第一排,为了避免引发政治揣测,在表决阶段的习近平也只澹澹地用食指按下历史一票;身旁的国家总理李克强,也用中指决定了香港的命运。 由于国家的领导核心都不用带口罩,而且坐在大会第一排,为了避免引发政治揣测,在表决阶段的习近平也只澹澹地用食指按下历史一票;身旁的国家总理李克强,也用中指决定了香港的命运。 图/路透社 透过〈基本法18条〉附件三强行绕道的〈港版国安法〉,目前草案内容一共分为7条。它们分别为: (1)决定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常态性开场白。) (2)决定阐明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意即:限制或禁止港人与外国NGO与政府的政治互动与交流。) (3)决定明确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儘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意即:〈基本法23条〉还是要处理。) (4)决定明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意即:未来中国国安部门将在香港设立执法单位,但负责单位与具体权责、特别是否涉及执法权力还不详。) 图/美联社 (5)决定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意即:特首要负责中国化教育,并主动镇压违反国安法的异议团体,对北京负责。) (6)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意即:〈港版国安法〉将由中国单方面决定规则。) (7)决定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佈实施。(常态性结尾。) 「决定通过时,人民大会堂会场内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像是中国官媒《人民日报》,就以如此形容发出报导:「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 儘管〈港版国安法〉草案通过后,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很可能会对香港目前的特殊政经贸易地位,作出「降格」决定,甚至自此中断对香港的转口投资、香港也将自此沦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城市」。 「越打压越顽强。」港警与香港街头的公民党看板海报。 图/美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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