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统计局周四发表报告﹐分析国民的收入状况。数字显示﹐加拿大2008年的低收入阶层没有太大变化﹐全国300万人收入低﹐比率占9.4%﹐光 是日常开销﹐已耗费他们63%的收入。
统计局说﹐在2008年﹐略多于300万人(9.4%的总人口)的税后收入属于低收入阶层﹐人数与 2007年几乎没变。
统计局对低收入的定义是﹐衣﹑食﹑住三方面的开销占了63%或以上的家庭收入用。
多少收入才算低收入﹖ 视乎家庭人口﹑社区规模﹐但统计人员一般依据1992年的开销模式判断﹐并在该年后逐年调整通货膨胀率。
加拿大统计局还说﹐家庭收入增长 4 年后﹐2008年全国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几乎没变。
两口之家或更大家庭的税后收入中位数是63,900元﹐几乎与2007年一样。
对 于单身者﹐税后收入中位数也没有大变﹐年入为24,900元。
报告还发现﹐2008年加拿大家庭的政府福利收入平均为4800元﹐包括失业 保险金、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福利、儿童税惠福利。
至于缴税﹐每个家庭平均缴纳入息税8,800元。
在 2008年 ﹐20%最高收入家庭的税后收入比20%最低家庭多5.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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