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于蒙特利尔的临时外籍劳工在海外的华裔同居配偶,近日因团聚事由,获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发放旅行限制豁免授权书(travel restrictions exemptions letter),却在登机前获告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禁止入境,该华裔女子质疑IRCC与CBSA标准不一。移民律师指,CBSA对能否入境有最终决定权。 律师称CBSA有最终决定权 据联邦移民部规定,7月31日前,由于实施旅行限制,绝大多数海外人士被禁止入境加国,但是以下两类人士符合豁免权:一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人,二是在加拿大从事「必需工作」(essential jobs)的人士。 这两类人士入境加国效碢时,必须向CBSA边境官出示移民部批准的入境证明文件。 近日,居住在越南胡志明市、持有新加坡护照的Tan小姐以团聚事由向IRCC申请旅行限制豁免权并获批。但特殊的是,她的同居配偶(common-law relationship)男友持有的是临时工作签证,而非官方规定的公民或永久居民。 本月8日,Tan小姐持旅行授权电子文件(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s,eTAs)及IRCC的豁免信登机,准备与分离7个月的男友相聚,却在上机前被航空公司告知,CBSA认定其男友身分不能支持她在疫情期间入境。 Tan小姐说:「CBSA还称,IRCC发给我的豁免书,并没有登记在加拿大移民系统中,要求我自己联系IRCC处理。而IRCC则告知我可以入境,但他们无法对CBSA的决定做什么。两机构互相推卸责任。」 截至昨日,Tan小姐已困在胡志明市一周,「我在越南的工作合约5月就结束了,在这里恢复国际航线前,我已等待了两个月。」 如无意外,Tan小姐一家短期内仍要面临分离。移民顾问吴海燕表示,不清楚IRCC的决定,但有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已到达加拿大,CBSA仍有权因细则问题而禁止其入境。在是否批准外国人士入境方面,最终拍板的机构绝对是CB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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