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看到一个新闻:杭州一位余姓保安想和本地的一个三级智障的女子王女士结婚,可是他求婚了八年,都得不到王女士母亲(也是监护人)的同意。于是,余先生携手王女士,把这事闹上了电视台,想通过施压让“女友”母亲同意两人的婚事。 (左边是王女士,右边是余先生) 余先生不在乎王女士的智障,非她不娶,听上去是一段感天动地的真爱。但在随后采访中,王女士母亲却提供了不同视角的故事:52岁的余先生来自河南农村,家境非常贫困。由于在杭州没有户口和社保,一到退休年龄就得回老家。王女士是本地户口,有两套房和退休工资。余先生若和王女士结婚,可以在杭州扎根,实现阶层跳跃。 那王母会不会误会了余先生呢?余先生也说,若没有了房子,他依然愿意娶王女士。 我不想有任何职业、户口、阶层偏见。可当新闻放出他们交往的细节时,我也不得不怀疑余先生想娶王女士的真实动机。 细节1:余先生原本有一个交往多年的四川女友。但他似乎很薄情,认识王女士后,立刻选择和王女士以及前女友三人同居,最后,为王女士抛弃了有赚钱和照顾家庭能力的四川女友。 细节2:他从刚认识王女士几个月开始就向她求婚了。 细节3:在婚事一再遭到王母反对后,余先生让王女士怀孕,并三个月不让她回家,试图把生米煮成熟饭,幸好被王母及时发现。(由于王女士在上一段婚姻中生了个智障儿子,至今由前夫独自照顾,王母不可能让她再把孩子生下来,所以带她流了产。) 细节4:虽然余先生口口声声说不在乎遗产,但在给王母发的消息里提到遗产时却是恶狠狠的威胁。 细节5:他是怎么哄王女士答应和他结婚的呢?他说,他婚后每天会给她50元钱。 细节6:镜头前他自己的口罩戴得好好的,但王女士的口罩里外都戴反了,他也没发现。 从这种种细节,实在看不出一个男性对女人的爱意和尊重,更别说是那种愿意自我牺牲的真爱了。若余先生对王女士真有“生在一起,死在一起”的深情,那么不领证就如此同居下去,不也一样吗? 王女士的母亲说,“她没有老公,有票子有房子,不会吃苦……有了老公,以后他不好反而吃苦。” 她的担忧不无道理。余先生可以通过婚姻,拿到杭州户口,住进王女士的房子。由于王女士的智力缺陷,以后她的退休工资、残保金大概率也会被余先生掌控。如果他在那时忽视和虐待王女士,以王女士的智力都无法说清原委,只能任由余先生颠倒黑白,恐怕会从此过着不见天日的日子。 新闻下面有一条评论:如果王女士和余先生结婚了,说不定过两年又会在化粪池里被找到。 看来很多人都考虑到了更糟糕的结局。万一余先生不仅仅满足于此呢? 当人们初步的物质渴望得到满足后,就会向往更多的。 如果余先生到时候觉得自己应该匹配一个更“好”的女子,他或许会开始盘算起:如何才能只留下王女士的财产,而不要她的人。 这让我想到有次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讲述自己朋友的经历。女孩出生于富裕家庭,结婚前父母给予了大量经济资助。婚前她想立遗嘱:如果她去世,这些婚前财产将归她的父母所有。此举遭到了她的男友反对,导致无法顺利走进婚姻 。 领证之前女孩去公证立遗嘱,“她出意外死了,婚前财产全部由父母继承”,对此你怎么看?? 小刘是个家庭条件优越的独生女,有个恋爱六年的大学同学男友,男友家庭条件较差且家庭关系复杂,没有购买婚房能力,于是婚前小刘父母给小刘买了三个商铺(总面积约为1000平)、一套四室两厅和一套两室的学区房,均为全款购买。商铺加房子总价值超过两千万。小刘了解到自己如果出意外了,这些婚前财产是会当做遗产被父母及其配偶平均分配继承的,小刘认为这些财产是父母辛苦一辈子做生意赚钱买来的,因此对男友提出去做遗嘱公证,将来她万一出意外,这些东西全部由她父母继承,取之于父母还之于父母。结果男朋友非常反对,并且认为财产应该写他跟小刘两人名字。小刘怀疑男友动机不纯,拒绝去领结婚证。大家怎么看? 补充:评论里说小刘肯定很丑,我真的觉得很可悲,人性居然这么可怕。如果说颜值,小刘算长相中上,倒是她男朋友一般。能谈恋爱是因为在学校的时候谈的,学生时代的恋爱谁知道对方家里是啥情况。评论里某些男人真的太恶心了。 我不知道这是真事还是编的(毕竟有很多无聊的人整天在网上编段子),但我认为文中“小刘”的要求很合理,说不定某些时候还可以保命。按照现在的《婚姻法》,如果小刘和男友离婚的话,她的婚前财产依然是她的,特别是房产,很容易证明购置于结婚前。但是,如果小刘不幸去世,这些财产却要在她的父母和未来丈夫之间平分。 而王女士若执意要和余先生结婚,又想求得平安的话,不如学“小刘”写一封遗嘱:自己去世后所有财产归母亲;若母亲届时也不在世了,就全部捐出。不知道没有继承权的余先生,还会那么积极想结婚吗? 最近许多国内的杀妻案受到全社会关注。为什么发生在伴侣之间的谋杀案,经常会成为媒体热衷报道的内容呢?因为,不同于发生于陌生人之间的随机案件,那些发生在亲密关系中的犯罪更包含了大家都熟悉的人物关系、矛盾和动机,自然也更容易成为谈资。 一直有留言希望我总结下杀妻案的凶手有什么特点。我也读到一些文章把所有杀妻凶手混在一起谈。但以我的观察,谋杀动机不同,凶手的性格特点和人格也千差万别。 从动机的角度,杀妻案大体可以分为两类(虽然这两个动机有时也混合存在): 一类是不允许妻子的人离开。 他们对于那个女人即将脱离自己控制、去过自由的日子气愤不已。他们认为只有用死亡才能阻止对方的离开,惩罚对方。譬如最近藏族女子拉姆遭到前夫唐某砍杀和焚烧致死。 (拉姆与她的前夫) 受害人大多是前妻、前女友,而有些则在离婚过程中。凶手心里的台词是:“我得不到你,就把你毁掉,谁也别想好过。” 另一类是不希望妻子的财产离开。 丈夫们已经“受够了”,非常想摆脱妻子,但又无法接受离婚的选项,因为妻子会带走大部分财产。他们心里的台词是:“如果房子和钱还在,但你的人没了,该有多好啊!” 我今天要写的是第二类。婚姻中的一方为了个人的利益,处心积虑地想除掉伴侣。比起第一类的泄愤式鲁莽作案,第二类的凶手精于算计,并常常自以为聪明地事先计划好了脱罪方案,也因此诞生了很多手段复杂的谋杀案,譬如我前几天刚写的:案件 | 在警方认为她被抛尸的时间段,有31个证人看见她在遛狗。 如果说第一类“你离开,就毁灭你”常常被归于情杀案,那么第二类“希望你人离开、钱留下”则和抢劫杀人在本质上也没什么区别。 这一类以财产为动机的凶手对任何人都没情感依赖,他们只对“成功”(金钱、性、名誉、地位)十分焦虑,总认为自己本应该匹配另一种生活,在平常生活中的人设都是演戏(漂流瓶人格)。一旦妻子妨碍他追求“理想”或者“自由”,他便想除之而后快。 当伴侣还是他们获取利益的工具时,他们会扮演“深情的男友/丈夫”,或者通过PUA来牢牢控制对方不离开。若妻子执意带了财产离开,刚到嘴边的猎物又跑了,他可能表现得又卑又亢,一会儿下跪哭泣,一会儿气急败坏,吼出:“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第一类)从而让一些受害人和旁观者误以为他的表现是爱太深。 根据澎湃新闻对62起杀妻案的统计,最大的作案原因是情感纠纷,占据45%,其次是琐事纠纷,最后才是经济纠纷。 (图源:澎湃新闻) 我个人觉得这种分类不太严谨。婚姻不同于恋爱,不仅仅是感情上的结合,也是法律层面上的经济利益的捆绑。因此,感情、琐事、经济几乎是纠缠在一起的。 其实我可以理解为什么纯经济纠纷杀妻的比例在统计上这么少。在任何一段婚姻中,情感破裂(或根本就从未存在情感)以及琐事争吵,都是伴随着经济纠纷一起发生的。 就算经济利益是主因,罪犯也不会如此承认。中国人总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罪犯只要推说家庭内部的情感纠纷或者琐事争吵引发的激情杀人,就可能可以减轻量刑。这也是为什么杀妻案的死刑率在中国那么低。 新浪的《图数室》整理了裁判文书网上285个杀妻案例,只有6人被判处死刑,死刑率仅2.1%。与之相比,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中,死刑率为59.1%。 图源:新浪《图数室》 2018年10月底,来自天津的张某凡带了妻子小洁和一岁多的女儿来到泰国普吉岛,住进了一家带独立泳池的别墅酒店。 他当着孩子的面,把妻子按在泳池中溺死,伪装成小洁游泳溺亡后报警。这起案件精心策划,选择在异国他乡作案,而非中国境内,显然是为了更容易蒙混过关。 他或许原本以为可以趁小洁游泳时轻松把她按溺,但没想到小洁极力反抗。在他用暴力制服小洁的过程中,造成尸体大面积淤青和挫伤,包括肋骨断了一根,指甲折断。 在事情败露后,小洁父母质问他为何这么做,张某凡回答:“不想过了。” 小洁母亲问:“不想过了就离婚啊!为什么要杀人?” 张某凡无言以对。 后来小洁父母发现,张某凡在案发前几个月为小洁购买了18份寿险,价值3000多万,他是唯一的受益人。 张某凡选择杀人而非离婚,是因为他可以从小洁的死亡中获利。 从目前公布的四份保单看,最早一份购于6月,到10月案发,已经计划了四个月。但在2019年庭审时,张某凡坚称自己是因为当晚和小洁为琐事发生争吵,才激情杀人。 因此,我们应该透过数据的假象看到本质:实质上婚姻内部因为经济原因杀人比数据体现得多得多,只是凶手一方自始至终不会承认。 婚姻关系可以从法律上解除,为什么这些凶手依然要铤而走险? 原因无非两个,他们认为: 1.谋杀带给他们的好处大于离婚; 2.谋杀的麻烦小于离婚。(比起离婚时的缠斗、拉扯、名誉受损……从肉体上消灭对方反而更简单一些) 婚姻和爱情是两回事。它实质上是两个本无亲缘关系的人的利益通过法律捆绑。因此,占据对方的那份额财产便成了常见动机。 中国男性跑到泰国犯下的三起杀妻案都属于这一类。 除了杀妻骗保案,媒体还报道过今年一月,发生在泰国东部春武里府的一起案件。台湾籍卢某在泰国认识了前去旅游的廖女士。廖女士是独生女,平日在广东做生意。虽然在旅游结束后廖女士就离开了泰国,但卢某通过殷勤体贴的追求,让廖女士动了心。 在相识第二个月,廖女士去探望卢某时意外怀孕。卢某安排两人在泰国领了结婚证。(在案发后廖女士家人才得知这个流程是卢某伪造的,他们在法律上并没有婚姻关系。) 在“婚后”,卢某立刻暴露真面目,开始向廖女士以及她的家人朋友以各种理由“借钱”,并以廖女士名义在网上贷款。12月底,廖女士忍无可忍,飞去泰国,准备要求卢某还债,并领回刚出生三个月的儿子。这一次,她没有回来。 卢某把廖某骗到他租赁的公寓中杀害。他在尸体头上套了黑色塑料袋,用绳索捆住手脚,塞进事先准备好的黑色行李箱,沉尸大海。随后,他转走了廖女士微信中的几万元,并一直用她手机向家人伪装她还活着。他以为自己的计划很周全,却没想到海浪将行李箱冲回海滩,罪行因此暴露。 被丈夫俞某推下悬崖的孕妇王女士比前两个在泰国遇害的妻子幸运一点,她获救了。前不久,劫后重生的她向媒体讲述了俞某是如何接近她并试图将她杀害的全过程。 (王女士被推下十层楼高的悬崖后获救) 2017年5月,俞某因了解到她是生意成功的女老板后,主动接近她,开始了积极热情的“追求”。在王女士的眼中,俞某当时表现得绅士、勤劳、积极、自律、体贴,自称家境阔绰,就连对未来的设想都和王女士想要的完美契合,让王女士觉得自己“遇到良人”。 (嫌疑人俞某) 两人相识20多天后,俞某便“从早到晚磨王女士”想要结婚。2017年7月,王女士在俞某的步步紧逼下,“糊里糊涂”领了结婚证。 一旦两人法律上捆绑后,俞某立刻“不想再演了”,对王女士变得冷漠,“所有的交流”就是找她要钱、帮他还债。若被拒绝,就会和她大吵,两个人的关系到了冰点。 在王女士怀孕后,俞某有天突然变了,变得“温和、正常”了,偶尔会买菜下厨。两人感情升温,俞某还给王女士买了份人寿险(当然,受益人是俞某本人)。 王女士回忆,在案发前一个月,俞某反常地每天五六点就醒了。或许他正在脑海中盘算着谋杀,对未来难以抑制的焦虑和兴奋。 最终俞某以想和爱人一起看日出为名,把王女士带到景点的悬崖边。他在推她下山时恶狠狠地说了一句:“去死吧。”这三个字显示他对王女士是多么地厌恶和憎恨。 这两起杀妻案堪比陌生人之间的诈骗+抢劫杀人。 夫妻中一方希望另一方的人消失、财产留下,自己能获得对财产、对子女、对人生的支配权,这在古今中外都是婚内谋杀的一大动机。 符合这一类的有我写过的克里斯·沃兹杀妻灭女案,楼梯悬案:美国小说家杀害企业高管的妻子(书里和知乎专栏有),以及案件 | 许某某和来女士的一生 小洁家人对张某凡杀妻动机的判断也贴近现实:“(张某凡)如果很顺利地制造溺亡现场,得到保险赔付,那他就可以如愿过他自己安排的生活了。” 我知道很多文章会试图总结这些凶手的共性,但我在这篇中先总结一下更明显的、可被证实的:婚姻形态的共性。 一,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都是女方更强一些,或者女方掌握经济大权。 卢某是被台湾通缉的诈骗犯,而廖女士是家境优越的独生女,在广东经商。 俞某因为赌博负债累累,而王女士是成功的商人,已经替他还了不少债。 来女士的财务条件一直比许国利稳定、优越。 我写过的《楼梯悬案》中,小说家迈克尔没有多少收入,整个组合家庭靠身为企业高管的妻子凯瑟琳一人供养; 克里斯·沃兹是个石油工人,他那从事传销的妻子香安一手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克里斯的银行卡消费通知电话都是绑定香安的手机; 蕾西虽然是家庭主妇,但去世前刚刚继承了大量遗产…… 二,丈夫没有稳定工作,或负债,或事业处于低谷。 许国利在当司机,以前炒股失败,一直希望翻本。 小说家迈克尔竞选失败,写作事业低迷,没什么进账。 张某凡在与小洁婚后的半年已辞职,游手好闲。 俞某和卢某更是有前科的罪犯,一直无正当职业。 斯科特·彼特森公司经营不善,亏损严重。 三,这一类丈夫在案发前留给他人的印象大多非常好,是“完美丈夫”,和妻子是令周围人羡慕的一对儿,妻子在识破表演前,对他们相当满意。 许国利的弟媳说他婚后很细心,会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 香安在社交媒体上大秀恩爱,赞美丈夫“体贴”、“顾家”,她的父母也认为女儿找不到更好的丈夫了; 小说家迈克尔和妻子被朋友认为是所有人理想中的夫妻,感情融洽,永远欢声笑语; 被推下悬崖的王女士在婚前以为自己遇到“良人”,处处符合自己要求。 蕾西的妈妈都认为自己女儿嫁给了“完美丈夫”,这也是纪录片的标题。 杀妻骗保的张某凡是妻子眼中的“暖男”,每天开车接送小洁上下班,甚至会拿着保温杯跟在她身后随时递水。 我在《楼梯悬案》中就写过: 这或许也提醒我们,男女的生理、诉求、思维方式本身存在巨大差异,在长期的相处中,某些隔阂、冲突、失望在所难免。 当一段关系过于完美,当你遇到的人简直挑不出一点毛病时,你很可能遇到了一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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