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BC省实行在室内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的防疫规定以来,该省人权法庭收到大量投诉,通常是被商家要求戴上口罩的人投诉自己因疾病受到歧视,人权受到了侵犯。星期三(3月31日),BC省人权法庭破例公开了一项判决,籍此向公众展示何种口罩纠纷被视为违反该省人权法。 审判员亚当森(Steven Adamson)说,人权法并不保护那些因个人喜好或个人观点拒绝戴口罩的人。它只保护那些因疾病等身体原因无法戴口罩的人免受歧视。但是,你要投诉自己被要求戴口罩是因身体残疾受到了歧视,首先必须向法庭证明你确实有让你不能戴口罩的疾病。 被公开的案例涉及到一家食品店和一名女顾客。为保护隐私,他们的姓名没有被披露。去年九月份,这名顾客去一家食品店买菜。当时BC省政府还没有推出室内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的政策,但是许多商店已经开始自行如此规定。这位顾客因没戴口罩在食品店门口被保安拦住。她称自己因身体原因,戴口罩会让她呼吸困难。保安要求她或是戴上口罩或是离开。她选择离开。 她随后向省人权法庭提出投诉,但拒绝向法庭出示任何关于她的疾病的证据,理由是她没有义务向一个政府机构提供自己的私人健康信息。 亚当森说,他同意健康信息的披露应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受到严格限制,但是,如果你以人权为由要求通融,就必须提供这些信息,以便让法庭了解关于你的人权被侵犯的事实。 一边是病毒威胁,一边是人权和个人隐私。BC省人权专员办公室去年十二月曾建议店主不要要求拒绝戴口罩的顾客出示医生证明。但是亚当森说,目前人权法庭还没有决定顾客应向商家提供何种信息才能不戴口罩,需等到有这方面的投诉才能做出相应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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