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解约的话,将面临巨额的违约金。果不其然,据香港媒体报道,陈奕迅这次可能将面临6000万元的天价违约金,甚至更多。 据了解,陈奕迅是从2011年开始与adidas合作,成为该品牌全球形象代言人,未料近日因“新疆棉”风波的影响,陈奕迅在微博上发文,以“坚决抵制任何污名化中国的行为”,单方面宣布与合作超过十年的adidas(爱迪达)终止一切合作。 先前曾有律师指出,明星可以根据中国《民法典》中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解约,且不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大批中国、香港艺人便以“抹黑国家”为理由,用以当为“护身符”,纷纷发文单方面与品牌解约,似乎是完全无后顾之忧。 有不少网友,对于此番艺人单方面与品牌的解约潮,是否会涉及违约金与赔偿的问题充满了疑问? 有中国媒体引述知名艺人经理人的说法表示,“自2019年Versace、Coach等国际品牌因未在中国地图上标注台湾而引发争议后,在中国艺人涉及与国际品牌的合同中,就加入了必须要尊重中国历史、文化,不干预政治的条款。若一旦发生有关事故,艺人是可以单方面解约,不用赔偿。但若艺人牵涉嫖娼、吸毒等丑闻,品牌方也可单方面解约。” 然而,这种说法真的对吗? 今日有港媒报导指:陈奕迅与adidas的合约是“全球代言人”,并非一般艺人的“中国代言人”,合约内容恐涉及不同的条款,因此,陈奕迅因新疆棉风波而单方面与adidas 终止合约一事,恐需面对高达6000万港元的违约金赔偿。 陈奕迅这个基于利益考量的选择,却让他被骂到关闭了评论。陈奕迅刚解约,他的社交软件评论区就充满了香港网友的各种非议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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