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布取消社会抚养费,引发全面开放生育联想。图为5月北京民众推著婴儿车与2个孩子逛胡同。(欧新社) 〔中央社〕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31日宣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天再发文取消「社会抚养费」并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此举已引发实际上全面开放生育的联想。 据官媒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今天发布,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提出29项政策要求。 这项决定宣布,取消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并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随后也发布上述决定的权威解答,宣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 但「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是否还徵收社会抚养费?」解答则称:「已经依法作出徵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徵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徵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徵收部分不再继续徵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徵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对此,中国网友议论纷纷,多认为中央既已取消「社会抚养费」,那就是生四孩五孩也不罚,形同全面开放生育。 中国知名经济学家任泽平今晚在微博发文表示,三孩是政策支持和鼓励,「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意味著四孩五孩是允许,宣告计画生育实质性终结。 澎湃新闻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表示,社会抚养费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顺理成章。 支振锋认为,随著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人们生育意愿降低,再徵收社会抚养费已经不合时宜了。但是取消社会抚养费对于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能发挥多大鼓励作用,他表示「并不乐观」。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为了控制过快的人口成长,全面实施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祭出「超生罚款」,其后于2000年演进为「社会抚养费」徵收制度。 但超生被徵收「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因人因地标准不一。北京此前是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徵收;河北省则按上年度工资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额2.5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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