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塔利班政权严格和激进地执行伊斯兰教法,保留了其在阿富汗的事实上的权力,助长了对妇女的边缘化待遇。 1-完全禁止女性外出工作,这也适用于教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喀布尔的一些医院只允许少数女医生和护士工作。 2- 完全禁止妇女在家庭之外进行任何类型的活动,除非有她们的男性亲属,如父亲、兄弟或丈夫陪同。 3- 禁止女性与男性商人达成交易。 4-禁止女性接受男性医生的治疗。 5-禁止妇女在学校或任何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塔利班将女子学校变成宗教神学院)。 6-要求女性佩戴从头到脚覆盖的长面纱(burqa)。 7-鞭打、殴打和辱骂不按照塔利班规则着装的妇女或未由其丈夫和监护人陪同的妇女。 8-在公共场合鞭打那些不隐藏脚踝的女性。 9-公开对被指控在婚外发生性关系的女性进行石刑(根据此规则,曾有大量妇女被石刑处死)。 10-禁止使用化妆品(许多涂指甲的女性的手指被截肢)。 11- 禁止女性与她们的男性亲属,如父亲、兄弟或丈夫以外的人交谈或握手。 12- 禁止大声笑(陌生人不应听到女人的声音)。 13- 禁止女性穿高跟鞋,走路时会发出声音。 14- 禁止在没有男性亲属陪同的情况下乘坐出租车。 15- 禁止妇女参加广播、电视或任何形式的公开会议。 16- 禁止从事体育运动或进入任何体育中心或俱乐部。 17- 禁止女性骑自行车或摩托车。 18- 禁止女性穿颜色鲜艳的衣服。用塔利班的话来说,这些是“性感的颜色”。 19- 禁止妇女在诸如“开斋节”之类的庆祝活动中出于娱乐目的聚会。 20- 禁止妇女在河流或公共广场洗衣服。 21- 修改包括“女人”一词的街道和广场的整个命名法。例如,“女人的花园”现在被称为“春天的花园”。 22- 禁止探出其公寓或房屋的阳台。 23- 所有窗户都强制不透明,以便从屋外看不到妇女。 24- 禁止裁缝测量女性和缝制女性服装。 25- 禁止进入公共厕所。 26- 禁止女性和男性乘坐同一辆公共汽车,巴士分为“仅限男性”或“仅限女性”。 27- 禁止穿喇叭裤,即使它们穿在罩袍下。 28- 禁止对妇女进行拍照或拍摄。 29- 禁止出版印刷在杂志和书籍上或悬挂在房屋和商店墙壁上的女性形象。 喀布尔街头正在刷掉带有女性形象的广告 图片:twitter@lnajafiz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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