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阿彩 (图片来源:唐人街资料) 美国风月场第一位华裔女子——阿彩 文:喻书琴 初来乍到 看上面这张照片——网络上流传的唯一一张阿彩(Ah Toy,1828-1928)的照片——修长的眉,白净的脸,光洁的额,微颔的肩,三寸金莲的碎步,东方色彩的服饰,举手投足似乎颇为温良恭俭让,你也许会想到民国初期一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 但不是,这位女子脚下踩着的是170年前美利坚的土地。 170年前,1848年1月24日,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矿工们发现黄金,奔走相告,宣告了加州淘金热的开始,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人,华人也纷至沓来。 据数据统计,1848年,全美只有54名华人,1850年就增至4000名华人。而到了1852年,整个加州扩展到约11000名华人。 这些华人中,却只有7位女性。而这中间,就有这张照片的主人公——阿彩, 一位极为传奇的风尘女子。 1849年,广东女子阿彩随丈夫从香港出发,登上了前往旧金山的帆船。 她的丈夫不幸染疾身亡。阿彩身处船上一群男人的觊觎之中,为了明哲保身,她成为船长的情妇。 下船,在旧金山登陆后,21岁的她无亲无故,也身无分文,但有着东方女子窈窕的身材,会说话的眼睛笑意盈盈,一双纤细的小脚袅袅婷婷,在西方人眼中,充满了异域神秘风情。 她没有任何技能,只能做起皮肉生意。 旧金山唐人街,美国最古老的一条唐人街,她在某偏僻地段搭了一座四英尺宽、六英尺深的小棚户屋。据悉,这个街区后来被称为巴巴里海岸,是整座城市的红灯区,她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有案可查的第一位华人妓女。 然而,在旧金山的妓女市场中,华人本是没有地位的。据闻,当时加州男女比例为92比8,妓女们1848年就开始来到旧金山。1849年底,在2万至2.5万的城市总人口中,便有700名妓女。 作家兰德·理查兹描述当时的场景:男人们在港口迎接载着妓女的汽船,为了获取性服务当场叫价竞拍的事情并不罕见:“先生们,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你们现在愿意拿出多少钱,让这位刚从纽约来的漂亮女士和你来一场特别的约会?” 当时,淘金热的消息不胫而走,最早从墨西哥传到中南美洲,所以,旧金山的第一代妓女大多是拉丁族裔。她们盖起了自己的小楼,被称为华盛顿厅(Washington Hall)。 也有白人妓女,在华盛顿街一家新奥尔良的老鸨开设的高档妓院工作,她们的收费要高得多,有时甚至高出二十倍。华人女性想要在这里立足扎根,并不容易。 红牌阿姑 但阿彩不但立足下来,还成为大红大紫的花魁。 据《旧金山的鸨母们》一书,她的门口经常排起长队,矿工们在旧金山下船时往往拔腿狂奔,就是为了见到这位著名的美人。 一位居住在旧金山的法国作家在日记中写道:“中国人大多都面貌丑陋,女人和男人都是如此;但也有一些女孩即使不漂亮也很有吸引力,例如奇特而诱人的阿彩,她有纤细的身体和爱笑的眼睛。” 一位加州参议员兼“掮客”在回忆录中称阿彩为“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 来到旧金山的第一年,她就名声在外了。第二年,她摇身一变,成为招兵买马的鸨母,并在派克街(Pike Street,现称林华耀街)开了一家妓院,从香港招了几个“猪花”过来。 如果说,那些被强行卖出国做苦力的男子叫“猪仔”,而那些被强行卖出国做娼妓的女子,则被称为“猪花”。贩卖“猪花”是当时唐人街的一股风气。 1852年, 人贩子集团“协义堂”应运而生,开始大规模干起贩卖妇女的勾当。协义堂以每人50块大洋的价格,拐卖大量的女性,然后再以1000块大洋的价格,从广州贩运到旧金山。 据悉,从1852年至1873年这21年间,“协义堂”贩卖的女子共约6000名,获利至少20万大洋,相当于现在的2000万人民币。 这些被称为“猪花”的女孩子被诱骗到旧金山,沦落为妓女,很多洋人也开始来唐人街寻花问柳。令人震惊的是,很多洋人嫖客都是才10多岁的青少年。 大多数旧金山的华人妓女都是成群结伴,在“交谊厅”(parlor house)或临街的房间里工作,这种房间里家具稀少,只有一个洗脸盆、一把竹椅和一张硬床。底层妓女被戏称为“老举”,通常在街巷边的小房间里,与站街女们一起从日雇劳工和船员阶级中揽客,一次最低25美分,相当于今天的8美元。 她们“轮流在小窗口招徕顾客:‘看看两块,上手四块,干事六块!’”数额分别相当于25、50、75美分。而阿彩的收费是一盎司黄金(16美元)。 上法庭 阿彩挣的钱多起来,中国城的堂口(黑帮)开始敲诈勒索,收取高额保护费。阿彩不想被堂口势力剥削,堂口便唆使一个香港人写信给唐人街的侨领,说他是阿彩的合法丈夫,要求阿彩赶快回家。这个案子被递交到法院。 阿彩会一些英语,虽然不算流利,但也能日常交流。更重要的是,她有一股破釜沉舟豁出去的勇气。于是,她跟法官求情,说自己丈夫已经遇难身亡,来美国是为了改善生活,希望能留在旧金山。 法官对她很好奇,问了很多问题,阿彩的回答往往引起看客们的爆笑。法官问得愈多,看客们笑得愈厉害,但阿彩淡然处之。 最后,法官还是同意了阿彩留下的请求。 这次胜诉使她觉得,相对而言,法院比本地中国人堂口更加可靠,也更加公正。从此,她经常通过向旧金山法院申诉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官方记录,她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出庭超过十次。 阿彩曾起诉几个嫖客以铜代金,骗取钱财。审讯时,阿彩身穿杏色绸外套、绿色灯笼裤,头发梳成传统的髻,乌黑的头发下一张白净的脸,令人印象深刻。 当法官要求她出示证据时,她拿出一个装着铜屑的瓷碗。在场看客们无不大笑喝彩。阿彩对着旁观席怒目而视,因为这群看客中也有骗过她的,被她指到的人立刻就矮了半截。只可惜,她无法找出骗她的嫖客是哪些人,此案无疾而终。 阿彩还曾去警局报案,称有一男子偷了她一枚价值300美元的钻石胸针。当小偷试图将胸针当掉换取现金、胸针被找回时,持续了几天的审判才结束,她又一次捍卫了自己的权益。 还有一次,阿彩手下的妓女打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嫖客,因为对方没有付钱。阿彩作为鸨母代理投诉那个嫖客。没想到,因为打人,那个可怜的妓女反而被罚了20美金。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诉讼她都能维权成功。 秘密情人 当阿彩大红大紫之时,当地的排外情绪也越演越烈。 因为,当时中国国内农业歉收、太平天国起义、鸦片战争爆发、广东发生饥荒,使得更多的中国移民迁往旧金山,形成一个个的小中国城。这股移民潮令当地人感到恐慌,到了五六十年代,这种排外情绪开始演变成明确的政治法律行动,也使得阿彩生存的空间日益紧缩。 1851年,700名白人组成了旧金山警戒委员会(San Francisco Committee of Vigilance),通过搜查小偷、强盗、游民、暗娼、纵火犯、杀人犯来维护社会治安。他们虽然并非政府职能部门,但得到市民们的支持,权力极大,甚至可以审讯和监禁嫌疑人。 土地测量员、也是纽约市前市长之子约翰·A·克拉克被任命为委员会的特别巡逻员,负责调查性行业,最终目标是将阿彩这样的外族妓女驱逐出境。 但她巧妙地与这群委员们周旋,如果她经营妓院就该被引渡的话,那么上千位来自其他国家的妓女也都应该被驱逐才对。克拉克不但没能驱逐她,反而喜欢上她。阿彩成为克拉克的秘密情人,克拉克成为阿彩的秘密保护者。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交易。 阿彩洋装照 当时,全旧金山只有6名华人妓女,其中两名受雇于阿彩,另外3名算是她的竞争对头。阿彩利用克拉克的势力,居然将3名竞争对头中的两人成功地遣回中国。同年,据闻阿彩“招兵买马”,还将几位白人妓女招了进来,足以说明其风头之健。 不过,一年后, 1852年,阿彩就将克拉克告上法庭。起因是,她告诉另一个男人,自己是克拉克的情妇。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白人男子与华人妓女同居是很不光彩的事。克拉克勃然大怒,颜面扫地,狠狠揍了她一顿。主审法官爱德华·麦高文却认为,此事是私人纠纷,驳回了诉讼。 1854年,阿彩再次将克拉克告上法庭,指控对方暴力殴打她。然而,不幸的是,加州同年通过了一项法律,剥夺非白人出庭作证的权利,所以她无法依靠法律主持公道来保护自己。 末路狂花 也是同一年,1854年,作为旧金山市监事会(San Francisco Board of Supervisors)前身的立法机构市理事会(Common Council)通过了一项全面封禁妓院的法令。 但实际上,反娼法对墨裔和华裔经营的妓院执行得最为严格,许多风月场所因此关闭。相反,白人妓院却没有受到任何冲击,因为白人妓院的背后有有权有势的人物撑腰。 此外,其它剥夺华人社区基本权利的歧视性法律也得到通过,包括禁止华人受雇于公共工程、异族通婚和拥有土地。在此之前,这些限制都以非官方形式存在,现在则正式成为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 阿彩开始从原告变为被告,以“经营不良场所”(disorderly housekeeping)的罪名被告上法庭、被定罪、被罚款。她的白人同行却相安无事。 1857年,她前往中国。她告诉记者,她已经变卖房产,不再回美国了。然而,不知发生什么变故,她很快又回到旧金山,并于1859年3月和9月两次因有伤风化的罪名被捕。 从此,30岁出头的她彻底淡出了公众的视野。有小报消息说她结婚了,婚后在南湾镇阿尔维索(Alviso)靠卖蛤蜊养家。也有消息说她一生未婚,但有很多情人,因为当时白人与华人女子通婚是被禁止的。 1928年2月2日的《益三文拿报》登载了这样一段死亡记录:“死亡,阿彩夫人,中国籍,二月一日逝世……” 阿彩(老年)洋装照 阿彩于1928年去世,享年10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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