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一栋10层高的老旧公寓,因年久失修,住户们需凑足1,400多万元的维修费,才能继续住下去。 温迪·托马斯(Wendy Thomas)在那栋老旧公寓居住了42年。大约一年前,她二楼单元淋浴间后面的总管爆裂了。墙板、镶木地板都损坏了。 这位72岁的老人对CBC说,她花了几天的时间清除污水,几个月的时间与霉菌和老鼠打交道,基本的维修之后,浴室墙上的洞仍在。整栋楼的状况也很糟糕,走廊墙壁上有明显的水渍,黄色墙漆都起泡了,水积聚在破旧的地毯上。 托马斯的丈夫去年七月去世,她生活更拮据。接下来的九月,公寓管理公司York Condominium Corporation No. 82发信通知屋主,除了每月800元左右的维护费外,基于单位面积,每家要在15 天内支付3万元至4.25万元不等的特别评估费。 信函称,筹集的1,120万元将用于偿还贷款,完成70项维修工作,诸如更换管道、升级电梯、修复过去15年一直关闭的派对室等。 如果居民无法付款,他们的单位会被执行留置权。根据安省《公寓法》,公寓公司可以出售该单位以收回欠款。这也意味着这些居民不能在未来的董事会选举中投票。 托马斯说,除了月费,居民们已经尽其所能帮助改善公寓楼,支付管理公司寄给他们的管道、虚假火警警报开支。最近,大堂大门更换,他们每人都被收取了60元的新钥匙费。 面对3.5万元的单位特别评估费,托马斯去银行申请贷款。然而,她和其他居民表示,因公寓年久失修,任何金融机构都不愿借钱给他们。她只能从私人贷方那里借了高利贷,放弃退休生活,重回客户服务工作。 多伦多公寓律师乔纳森·法恩(Jonathan Fine)说,这是他在35年的职业生涯中见过的管理最糟糕的公寓楼之一。 安省高等法院近日裁决,这栋至少50年老旧的公寓处于“危险和破败的状态”,结构问题需要立即解决,例如地下停车场屋顶的缺陷、地基的裂缝和阳台上的混凝土松动等,明年必要的维修费用1,400多万元。 但管理公司破产了。法官说,截至去年春天,公寓的储备金只有1.75元,运营基金只有5,000元。公寓每月还要支付 8万元的现有债务利息,那些债务包括多年来从私人贷方借来的800万元用于维修,以及欠多伦多市的100多万元的未付消防、供水、下水道和垃圾收集费,法院裁决称,多市还将开始对该管理公司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采取进一步行动。 托马斯现在担心她的邻居,因为大多数单位,321个单位中的约250个,还没有付款。管理公司承诺在四月之前不会强制执行留置权并出售那些单位。 单身母亲达芙妮‧佩尔索德(Daphne Persaud)仍在想办法付款。她面对的是3万5,881元的留置权(含利息和法律费)。她在1990年代花7.5万元购买了一个单位,眼见每月的管理费从300元涨到900元。她说,住户交了钱,却没得到应有的服务。 公寓律师奥黛丽·勒布(Audrey Loeb)说,业主的选择很有限。他们可以申请任命一名独立的管理人,但那很昂贵,而且可能会得出与管理公司相同的结论,或者他们可以把土地卖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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