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 根据网上的讨论,脸书是给员工买有年薪数倍的保险的。 按照邓女士年薪 14、5 万美元计算,家人应该能拿到 200 万美元的赔偿。但是于某的回应中没有提到这笔钱。 还有人说,在邓女士患病期间,于某把工作人员叫到家中帮妻子完成入籍,很可能是惦记着脱离中国籍后,岳父母就无权继承亡妻的遗产。 把亡妻埋到院子里,你自己睡得着觉吗?而且也不合法呀。 亡妻过世没多久,于某在回应中形容自己的家庭,用词是「其乐融融」,还说自己被曝是因为遭人嫉妒。 两个孩子,一个 11 年级,一个 8 年级,连别的家长都知道孩子在学校的情绪不好,这渣爹就不能待孩子上大学离家后再结婚?就这么一刻等不得? ▲于某所在的华人家长群对他也是一片斥责之声 还有这位新欢。 人家亡妻新故,你就无缝入住人家的屋子,前院还埋着先夫人的骨灰,这是个什么奇葩场景? 邓女士的朋友说,于某并非是在前妻亡故后才结识的新欢,而是在前妻病中就跑去佛罗里达奔现了。 新欢的身家背景也被大家扒出来了,是在上海西门子工作过的姜姓女生,30 出头年纪。 人家前妻骨灰未凉,丧事都没办利索呢,她这就已经怀孕了,也是不知道这姑娘咋想的,真的不怕这么凉薄的男人靠不住吗? 然而,这位姜姓姑娘丝毫不觉不妥,还参加了人家亡妻的纪念会,这算是个什么画风?让人家孩子怎么想? ▲国外提供家属出钱,在公共长椅上刻名,用以纪念逝者并造福社区的服务。图上的长椅是为了纪念邓女士安置的,中间打码的是孩子 这件事的最新进展是,于某怕被曝把自己的领英头像删掉了。今天,法庭批准了于某驱逐前岳父母的请求。 不得不说,这还真是没办法,美国的法律认为只有配偶和孩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且配偶具有优先权,没父母兄弟姐妹的事。 于某找个借口从自家驱逐老人,在美国法律上是完全可行的。 而且美国人的伦理观念也跟咱们不一样。 中国人一看这种事儿立马气炸了,但是美国人不觉得有啥不妥。 他们会觉得女儿的遗产本来就跟父母没关系。前女婿怎么过日子,什么时候跟谁结婚,赡不赡养前妻父母,从自己家里驱逐谁,都是前女婿自己的权利,谁都管不着。 这要是放在中国,渣男肯定社死了。 但在美国,就算是捅到谷歌人事部,恐怕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你要说谁有种族歧视言论啥的,大厂人事部能立马给人开除了。但是渣男这个是真没辙啊。 所以这事儿吧,也只能咱华人媒体能帮着骂骂渣男出口气了。 湾区这件事儿,最让女性扎心的莫过于遗嘱规划的重要性。 据说,邓女士生前问过父母,要不要给他们留些钱,父母说不用。 加之,邓女士自己以为丈夫不会不管老人,就没有把父母的名字写进信托之中。 如今搞成这样,绝非亡者意愿。 以前在林生斌和朱小贞的案例中,我们就提到过遗嘱规划的问题。在此,更是要给所有女人提个醒。 我们每一个人,不仅是财富的使用者,更是财富的管理人,做好包括遗嘱在内的财务规划,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 一般来说,遗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财产规划,一部分是指定一个人,在自己失去意识时,代替自己做出决定。 如果你还没有立下有效遗嘱,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那么,有几件事你要立刻去做。 1、盘点自己的资产和债务,了解遗产法,确认遗产受益人。 中外遗产法很大一块区别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中国将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在国外的法律中,只有配偶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而且配偶享有一半以上的份额。 大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确定遗嘱的受益人。 该走法律的事儿,不能寄托于道德。 2、找律师立遗嘱,而不是自作主张。 司法实践中,有 60% 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 由于自己写的遗嘱不满足法定形式和内容,最终被判定无效,继承人围绕遗产展开争夺的案件屡见不鲜。 不要因为吝啬千儿八百的律师费,令自己和家庭付出沉重的代价。 比较常见的无效遗嘱,是因为妨碍了其他继承人的正当利益。 比如,某某留个遗嘱,遗产留给老大和老二,没提老三的事儿,老三就可以提出质疑:子女都有继承权,凭啥没我的份呀? 这种情况下,法庭可能会判处遗嘱无效,按照遗产法来重新分配遗产。 但是如果在遗嘱中列出了遗产不留给老三的有效理由:比如不探望老爸老妈,数十年与父母不往来,法庭则很可能会判遗嘱有效,从而取消不孝老三的继承权。 3、提前规划传承方式。 如果有房产遗留,计算一下赠送、买卖、过户,哪种传承方式合适。 家族成员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各种重要文件要保存好。 有朋友问到信托。 信托是一种很好的财产传承方式,有钱阶级全有信托。但是就我所知,国内的银行还没有这项服务提供。 信托的好处是,指定专人专用的钱别人动不了,而且可以延税。 不太好的地方是,钱一旦进了信托,管理权就归第三方机构了,也就是说这钱你动不了了。 在国外,一般来说资产超过 300 万美元的家庭才会去做信托,钱不多的话不值当,还不够交管理费的。 4、不要因为担心遗产问题而过早将财产过户给孩子,要考虑到子女挥霍风险、子女离婚风险、子女不孝风险。 如果觉得可以将财产移交给后代了,提早把房产和账户做联名处理,这样财产在人过世后不会冻结,孩子可以直接接管,也避免了交一大笔遗产认证费。 ▲以加州为例,80 万美元的遗产,继承人要缴纳 1 万 6 千美元的认证费 最后,我要说的是,人生在世,很难预料到以后。 因此,我们有责任做好一生的财务规划,让财富按照我们的意愿传承下去。 邓女士这个事儿,好在孩子妈生前给两个孩子做了信托,但是信托里的钱要到指定年龄才能用。至于信托之外的财产,肯定是归人家新妇与新娃的。 甜言蜜语的眼前人啊,凉薄起来谁也拦不住。 即便如此,于某干的这些事儿,一般人真干不出来。 可怜邓女士过世前还在欣慰自己没有遗憾。 二十年的婚姻,落得如此下场,这一生啊,终究是错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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