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福州一家电影院的《长津湖》宣传海报。 (中新社)
中国媒体人罗昌平在社群评论爱国电影“长津湖”,被控侮辱韩战中冻死的中国士兵。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法院5日一审宣判,判处罗昌平有期徒刑7个月且必须在媒体公开道歉。
三亚市城郊法院微信公众号通报,5日对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罗昌平有期徒刑7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道歉等民事责任。
通报称,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后,使用微博帐号发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借以博取关注。
上述贴文被微博用户举报,微博平台在同日10时8分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万2397次。罗昌平隔天删文,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他在下午1时48分于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是先前贴文内容已经在网上传播,引起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天下午2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罗昌平曾在微博帐号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贴文9篇,阅读量累计1761万3621次、评论量1万9152条、转发量3万2015次。罗昌平曾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内核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绝不容许亵渎、诋毁”。
通报称,罗昌平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并已支付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
据德国之声去年10月报导,电影“长津湖”以抗美援朝为题材,票房大卖、广受关注,同时也有人质疑电影制作水平和历史还原度,但这类评论都被删除、封禁。罗昌平在其微博写道,“半个世纪之后国人少有反思这场战争的正义性,就像当年的沙雕连不会怀疑上峰的『英明决策』”。
“冰雕连”被用来形容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严寒中牺牲后,仍像冰雕般坚守阵地的英勇形象;“沙雕”则是网络用语,有愚蠢和无脑的意思。
罗昌平发表此番言论后,受到官媒批评,其微博也被打上禁言标签。
罗昌平曾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深度报导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他被称为80后舆论领袖、新一代媒体领军人物。在其微博帐号被封前,拥有超过220万名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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