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自己的性需求,珠海一男子赖某从网上购买了“催情水”,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加入食物中骗其服用,而在明知含有毒品成分后,仍骗妻食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之际,珠海市禁毒委员会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珠海法院最具警世意义的十个毒品犯罪案件”,其中,赖某骗妻食用含冰毒成分催情水一案引发关注。 据法院公布的案情显示,2018年11月起,被告人赖某为满足自己的性需求,从网上购买了“催情水”,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加入食物中骗其服用。2019年3月,二人出现感情问题,赖某为报复妻子,继续在食物中添加“催情水”。2019年6月,赖某在明知“催情水”中含有毒品成分后,仍多次添加在妻子的食物中,骗其服用。2019年8月,赖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传唤,主动供述了上述事实。经鉴定,“催情水”中含有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多虑平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赖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其妻子表示谅解,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对于该案,暨南大学法学教授陈晖表示,赖某的行为不仅危害健康,也扭曲人格,害人害己,可恶至极!虽然最终获得妻子的谅解,但仍难逃法网恢恢。网上一些挂之以性保健的药水,鼓吹催情效果,可能有违禁成分,让服药者产生嗜药性,对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应令世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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