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李易峰嫖娼事件爆发后,还有一件事,让我越想越心惊。 先看一组粉丝的评论: 粉丝维护偶像也就算了,关键是三观让人大跌眼镜。 “峰峰也是人也有需要,又不是抢别人老婆。” “我是脑残粉,说让我进去陪他坐牢的好啊,哪个少爷给我送进去呗。” “一把年纪了没结婚,有需求了花点钱,对社会无害啊,这个我要替他洗的。” …… 卖淫嫖娼,被形容得如此“清新脱俗”,恐怕不是一句“脑残粉”能概括的吧? 想起李大钊先生在《废娼问题》中的呐喊: 第一,为尊重人道不可不废娼; 第二,为尊重恋爱生活不可不废娼; 第三,为尊重公共卫生不可不废娼; 第四,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废娼; 第五,为保持社会上妇女的地位不可不废娼。 作家曾于里在《热播剧引争议:女权与媚权》一文中也强调: “在人类的阶级社会中,娼妓制度是最残酷最野蛮的制度。娼妓的历史,在人类社会文明史上写下了可怖而又可悲的一页。” 如今百年已过,曾经先辈们浴血奋战,为我们争取到的权利,我们难道要亲手摧毁? 你可以说这里有少年人的懵懂。 可我更想说的是,千万警惕旧社会的遗毒在某些圈层中死灰复燃。 不要以为有了金钱,有了地位,就可以做“人上人”。 04 李易峰最风光的那一年,站在百花奖的舞台。 举着最佳男配角的奖杯,张译、夏雨、段奕宏都成了他的背景。 颁奖礼后,影评人史航曾有过这样一番评价: “55分的人去领95分的奖,那四十分谁补给他啊? 虚名压身对待孩子是一种羞辱和折磨,对他的粉丝是一种误导和伤害,对其他成熟演员是一种捉弄和一种践踏,而对这个奖项本身又是一种磨损甚至是一种腐蚀。 百花是花朵,比的不是花样。而且就算你人是花样年华,你也不要让你的花样年华成为耍花样的年华……” 如今想来,唏嘘不已。 做文字工作多年,我有时候也很颓然。 “这个圈就这样”、“有些事习惯了就好了”…… 可每当想起那个钢丝绕颈,在街头卖力表演杂技的男人; 还有那个即将临产,却在炎炎夏日里,挺着大肚子送外卖的母亲。 瞬间惊醒。 人和人的生活的确有参差,但是你首先是个堂堂正正的人。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就像中国新闻网评价的那样: 李易峰曾在声明上问过这样一个问题: “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制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 现在告诉你答案:“是的,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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