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密西沙加的王女士做梦都想搬进自己私人定制的新家,但是历经几年的折磨她心灰意冷了,新家没了,15万多的定金打水漂了。打官司才知道,《消费者保护法》根本就不保护新房购买合同,为此她发起请愿,希望改变《消费者保护法》的不合理条款,保护更多购买新房的消费者。 据王女士介绍,2017年,她和丈夫与一家私人住宅建筑商M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购买一套位于Oakville的定制房产。这也是王女士梦寐以求的一套独立屋。 但是,2018年,M公司在未经她同意也没有获得有效建筑许可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改了拟建房屋的平面图和基础设施。 王女士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不爽,马上与M公司联系,但得不到任何答复。为此她专门写了信表明自己的态度,指出对方违反合同,希望就此得到答复,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她不会如期完成交割。 但是M公司拒绝做任何解释,也拒绝退还王女士已付的154,010元的押金。 既然对方拒绝沟通,王女士无奈于2018年12月向法院提交了索赔声明,但是法院的态度更加让王女士心寒。M公司在规定期限4个月内未能对此作出任何回应,因此被视为违约。然而,在听证会上,多伦多高等法院取消了M公司的违约记录,并禁止王女士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随后,安省的所有上诉法院都驳回了王女士诉诸司法的权利。 王女士写信给司法部长和最高法院投诉,也没有任何改变。 而M公司坚持拒绝退还押金,而王女士在自己律师的误导之下签署了文件,导致M公司在王女士提起法律诉讼前就合法地将这套房子出售给他人。 王女士说,直到打官司她才知道,虽然购物超过50元都会受到2002年《消费者保护法》(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CPA”)的保护,但唯独新房购买及其合同却不受CPA保护。 王女士认为这是加拿大立法体系的一个根本缺陷,新购房者应该受到保护,不能让房屋建筑商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 为此王女士在change.org发起请愿,希望为加拿大建立一个公平和透明的司法系统发出自己的声音,她认为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应尊重个人的宪法权利,并解决个人诉讼当事人与身家数十亿公司之间的权力不平衡问题。加拿大人应该有一个立法体系,为新购房者及其针对公司房屋建筑商的合同提供法律保护。 同时她要求法院重审此案,让她最终从M公司拿回属于她的押金。 王女士说,我们需要正义! 记者致函M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止未收到对方回复。 据报道,安省政府10月20日公布,为了进一步保障住宅买家,将对那些不公平地取消新住房项目,或者终止购买协议的不道德的建筑商和供应商,处以更高额的罚款,金额增加一倍。新规将追溯至今年4月14日以来的违规案例。 安省《新住宅建筑许可法案》(New Home Construction Licensing Act, NHCLA)一旦获得通过,每一宗违规的最高罚款额从2.5万元增至5万元,额外金钱利益处罚则不设上限。 对于屡次违法的个人最高罚款额,从5万元增至10万元,企业最高罚款额从25万元增至50万元。被定罪的个人,有可能被判监最多两年。 新法案也提出,允许住宅建造规管部门(Home Construction Regulatory Authority,HCRA),将所得的罚款直接支付给受影响的买家。法案通过后,安省将成为加拿大首个有这种赔偿安排的省份。 据悉新例生效后,住宅建造规管部门有权追溯至今年4月14日或之后出现的违规个案。 本文图片除署名外均由王女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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