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年轻人未来婚姻变数大 #46岁妈妈订立遗嘱财产只留给儿子#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近日 46岁的赵女士 走进中华遗嘱库上海第二服务中心 订立了自己的遗嘱 遗产传儿不传媳 她表示,儿子现在在国外上学,之所以那么早就立遗嘱,是担心现在年轻人婚姻变数大,不希望儿子未来如果离婚,自己给孩子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如果他们白头偕老,这些财产肯定都是夫妻二人的,但是如果他们真的分开了,也希望能保住自己的财产。”赵女士还表示,“这就是一个朴素的想法。” 不过,消息一出 网友们就吵翻了天 赞同派表示 换位思考 父母的遗产当然是给子女 很多女生表示 自己的父母也考虑到了 遗产继承的问题 也有网友认为 表面上看来没问题 只要不离婚遗产还是夫妻二人的 但没有考虑到 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付出是不对等的 万一男方出现过错或者男方提出离婚 对女方不公平 有网友表示 这样做于理没有问题 但于情是有点伤感情的 还有网友认为 此事没有对错 财产只留给儿子的遗嘱,意味着什么呢? 我国民法典以及之前实施的婚姻法都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夫妻之间另有约定)。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获得遗产,那么也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但民法典第1063条又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遗嘱中不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默认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写明了的话,就是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值得强调的是,这并不是民法典的新规定,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的第18条就明确了这个原则。那为什么执行了22年的法律,突然就上了热搜了呢? 父母立下遗嘱,遗产只分给儿子不给儿媳(也包括女方父母立遗嘱只分给女儿不给女婿),是父母的权利,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要明白一个常识,父母的财产是父母的,父母愿意怎么处分是他们自己的权利,哪怕直接赠予他人、捐献给社会,儿子也无权干涉,更何况儿媳妇? 女性权利应该得到保护,特别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新近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对女性充分赋权,包括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等等。但是,立遗嘱将财产只留给一方,没有侵害夫妻财产权,也不属于女性权益,这不过是父母在行使自己的财产处分权。 所以,不能将这个遗嘱视为对某个群体权利的侵害,相反,立法体现的是对既有民间习俗的传承,最大程度体现了财产权人——父母的意志。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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