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完善的市场体系可以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高效的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把生产和消费有机联系起来。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有效提高市场运行和流通效率,促进生产与需求紧密结合。 (二十一)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推进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由主要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主要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 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科研单位改革力度,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试行更灵活的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机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十二)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 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竞争规则,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完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 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市场监管事权,构建跨区域市场监管机制,有效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二十三)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优化现代商贸体系。提升城市商业水平,发展智慧商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格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县域商业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商贸流通业态融合创新,同时注意防范垄断和安全风险。 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围绕做优服务链条、做强服务功能、做好供应链协同,完善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商贸等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和铁路快运。探索建立城市群物流统筹协调机制,培育有机协同的物流集群。优化国际海运航线,强化国际航空货运网络,巩固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组织,推动跨境公路运输发展,支持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多元化国际物流干线通道,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 八、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实行更高水平开放,能够为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提供强大动力。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强改革开放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完善促进消费、扩大投资的制度安排,为国内市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 (二十四)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实施宽进严管,对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消费领域取消准入限制。对于电力、油气等行业中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服务领域,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宽上下游竞争相对充分服务业准入门槛。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持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假冒伪劣产品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严格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安全。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十五)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完善支持政策,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持续完善投资管理模式。协同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标准地改革等投资审批创新经验,加强投资决策与规划和用地、环评的制度衔接。完善投资法规制度和执法机制,健全地方配套制度体系。加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投资审批数据部门间共享机制,推动投资审批权责“一张清单”、审批数据“一体共享”、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持续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补短板领域支持力度。有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健康发展。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更多直达实体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二十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减少和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完善生产许可制度,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简化普通注销程序,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和自然人破产制度。加快推动市场数据跨部门共享,规范商业机构数据公开使用与发布。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保护和激励,完善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惩罚性赔偿等机制。加强数据、知识、环境等领域产权制度建设,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十七)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提高中欧班列开行质量,推动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支持各地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交流合作。 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推进投资便利化,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深入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鼓励外商投资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产业。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引资与引智更好结合,鼓励外资企业进一步融入我国创新体系。 打造高水平、宽尺度、深层次的开放高地。坚持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扩大内陆开放、加快沿边开放、提升沿海开放层次。建设好各类开发开放平台和载体,加快培育更多内陆开放高地。发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先导示范效应,打造面向东北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沿边开放合作门户。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稳步推进多双边贸易合作。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实施工作,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促进我与周边国家地区农业、能源、服务贸易、高新技术等领域合作不断深化。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优化促进外贸发展的财税政策,不断完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关税制度。 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拓宽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资源进口渠道。支持国内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扩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优质商品、医药产品和康复服务等进口。支持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持续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推动进口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来源多元化。 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内需发展后劲。 (二十八)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格局 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劳动收入。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创造更多更高质量更高收入的就业岗位。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等制度。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健全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构建知识、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发挥工资激励保障作用。完善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通过开展示范区建设等,探索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推进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稳定增收,培育高素质农民,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 (二十九)逐步健全再分配机制 加大财税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加大对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有序增加社会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巩固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功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三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规范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探索建立文明实践积分银行,将志愿服务活动、践行文明行为等纳入积分管理,促进形成志愿服务良好社会氛围。 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把安全发展贯穿扩大内需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提升粮食、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等领域供应保障能力,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能力,为国内市场平稳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三十一)保障粮食安全 推进粮食稳产增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推进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现生猪基本自给、其他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 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科学确定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布局,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粮食、棉、糖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强化地方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层级分明、运作高效的农产品储备体系。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持续倡导节粮减损。 加强种子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现代种业体系,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提高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能力,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三十二)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增强国内生产供应能力。推动国内油气增储上产,加强陆海油气开发。推动页岩气稳产增产,提升页岩油开发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采领域。稳妥推进煤制油气,规划建设煤制油气战略基地。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和潜力评价,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持续推进矿山智能化、绿色化建设。 (三十三)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加强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巩固拓展与周边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共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实施制造业供应链提升工程,构建制造业供应链生态体系。围绕重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原材料、技术、产品,增强供应链灵活性可靠性。 保障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安全稳定运行。聚焦保障煤电油气运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关键仪器设备、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工业控制系统、重要零部件的稳定供应,保证核心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产业链安全,实现极端情况下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三十四)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增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灾害事故等领域应急物资保障,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升级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援装备库,中央应急物资储备向中西部地区和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倾斜。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区域布局,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必要的产能储备,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完善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健全应急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实验室。加快提升应急物流投送与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应急广播体系。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推进新型智能装备、航空消防大飞机、特种救援装备、特殊工程机械设备研发配备。加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力度,推动救援队伍能力现代化。推进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生命防护,提高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推进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建设。支持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等骨干设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优化国土空间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加快构建城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通信体系。发展巨灾保险。 十一、实施保障 (三十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抓好重大任务和政策落实。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十六)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部际协调,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落实扩大内需各项工作;定期编制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任务和重大政策。地方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积极作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压实地方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责任,创新规划纲要组织实施方式,发挥各方面作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十七)强化政策协同配合 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强化宏观政策对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统筹支持。着力发挥规划纲要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形成扩大内需的政策合力。密切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情况及内需形势变化,加强扩大内需政策研究储备,完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强化政策成效评估,保障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三十八)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扩大内需战略的宣传和引导,综合运用各种媒体,通过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解读扩大内需战略的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及时总结规划纲要实施成效,充分挖掘各地区和不同行业、企业在扩大内需方面的成功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22 08:00 , Processed in 0.180776 second(s), 24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