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夺得世足冠军后,球星梅西成为全球焦点,“梅西”在中国更成为热门抢注商标。事实上,梅西本人曾在中国注册22个商标,但因中国法律的先申请先赢原则,部分申请遭到驳回。 梅西手捧大力金杯回阿根廷 有中国律师解释,商标与专利、著作权概念不同,因此梅西(Lionel Messi)不能主张只有自己才有资格将“梅西”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加上中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梅西本人申请“梅西”商标被驳回完全合法、合理。 官媒法治日报报道,自2021年10月到今年11月12日,以“梅西”作为商标的申请注册案多达数百件,其中包括“球王梅西”、“梅西先生”、“梅西石代”等商标,但都被驳回。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加强保护包括著名球星姓名在内的世界杯热词标志。 但根据报道,以“里奥内尔.安德雷斯.梅西.古奇蒂尼”(梅西本人全名)为申请人搜索发现,梅西本人在中国申请的商标达22件,但部分成功部分失败。其中,在一份在2019年4月11日申请注册的“梅西”商标,便处于“驳回复审中”。 还有一件梅西本人的商标申请案,由于与编号第973175号商标的“梅西”同名,而后者的商标早在1995年7月24日即申请,也就是梅西才八岁的时候,因此也被驳回。 报道提到,梅西本人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在中国“商标法”上“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董炳和表示,商标是由“标志”构成,标志被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前就已经存在;而专利、著作权则以完成发明创造或创作为事实依据。这是商标与专利、著作权的重大不同之处。 董炳和说,在这个意义上,梅西不能主张只有他本人才有资格将“梅西”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加上中国实行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梅西本人申请“梅西”商标被驳回“看起来不那么合情,却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北京久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屹东表示,以前述的第973175号“梅西”商标为例,这一商标早在1995年7月24日申请。这时候梅西本人才8岁,“在阿根廷可能都没有名气,更何况在中国”。 王屹东指出,况且在中国,也许有很多和阿根廷梅西中文名字一样“姓梅名西”的人存在。因此,梅西本人若对此提出异议,是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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