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明利用职权性侵女学生,已遭校方撤除教师资格。(百度) 中国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利用职权胁迫女学生与他保持不正当关係长达三年,女学生忍辱负重“随传随到”三年,任其玩弄。日前实名举报,西南大学调查后属实,已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京报网报导,西南大学法学院某女学生去年9月间在微博帐号“唯泉雪声228”反映其遭遇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明“潜规则”。控诉赵明利用导师职权对其发生性关係,且随传随到,满足他各种要求,若不从即对她的撰发论文评为不合格,对其造成巨大伤害,而其论文曾被学院多次评为优秀论文。 她说,她为了完成学业不得不忍辱负重三年,任其玩弄,如今却未能获得博士学位。 1月25日晚,西南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佈并回应相关问题。学校表示,在去年9月接获举报事件后,学校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係,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以下处理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以上处理处分已生效执行。2022年12月8日,学校已将对赵某的处理处分结果正式告知该生。 关于反映不能被授予博士学位问题。西南大学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根据相关规定,该生可以先申请博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再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校方说,导师组将加强对女学生的帮助和指导。学校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研究生培养品质。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失范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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