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温尼伯男子正试图对曼省政府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其向人们多收了预估有 3600 万加币的雷达拍照罚单。 William Acheson的索赔声明称,政府在 2017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1 月期间发出的罚款中没有遵守自己的规定。当时的超速驾驶者是按超每超过一公里的最高限速来进行收费的,而当时的省级法规表示罚款是按照超过最高限速 10 公里每小时来进行计算的。原告律师之一内Naomi Kovak周四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对超过限速的每一公里(每小时)进行收费,因此他们并没有按照法规规定的方式排除缓冲区。” Kovak说,在这四年的时间里,估计发出了 470,000 张雷达拍照罚单。索赔声明包含未经法庭证实的指控。最近才收到索赔的省政府尚未提交答辩书。省司法部周四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由于此事已提交法院审理,本省此时不宜发表评论。” 法庭听证会的日期尚未确定。Kovak希望法官批准该诉讼为集体诉讼,以便其他司机可能有资格获得赔偿。诉讼的重点是进步保守党内阁于 2017 年批准的《公路交通法》规定。 条例规定,超速罚款为“超过最大允许速度 10 公里/小时的每小时每公里 7.70 加币”。在建筑区,罚款加倍。还有法庭费用和附加费,按罚款的百分比计算。 诉讼称,在四年期间发出的照片雷达罚单从超过限制的第一公里开始罚款 7.70 加币,这意味着司机每次至少多收 77 加币。诉讼称,2021 年 11 月,政府修订了法规,取消了 10 公里/小时的缓冲,并正式允许超过限速 1 公里/小时的罚款。对此,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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