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加拿大的政治历史起源于1867年。那一年,英国国会通过《英属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n Act),同年7月1日建立了大英帝国统治下允许自治的加拿大联邦。新成立的加拿大国会仿效英国国会的西敏模式(Westminster System)运作。《1931年西敏法案》(Statute of Westminster 1931)和1982年的《加拿大宪法法案》(Constitution Act 1982)逐步除去英国国会对加拿大的余下少量立法权,加拿大的立法程序自此从英国独立。
联邦大选的历史
根据宪法法案,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由总督代表女王执掌国家的行政权。总督由总理提名,女王任命。目前的国家元首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 ),现任总督为大卫-劳埃德-约翰斯顿(David Lloyd Johnston)。
联邦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上议院)共有105个席位,参议员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众议院(下议院)由选举产生,国会众议院现有308个席位,每一位众议员(国会议员)代表着全国不同选区。总理通常由国会众议院席位最多的党派的领袖担任。内阁成员由总理推荐,总督任命。
**联邦大选与选区分布
加拿大首届联邦大选于1867年8月7日至9月20日举行,在最初创立联邦的四个省份安大略省、魁北克省、新斯科舍省和纽布朗斯维克省中共选出180位国会议员。首任总理是约翰-麦当劳爵士Sir John A. Macdonald。
2011年5月即将举行的大选是第41届联邦大选。目前国会共有308个席位,其中安大略省106,魁北克省75,卑诗省36,亚伯达省28,缅尼托巴省 14,萨斯卡齐万省14,新斯科舍省11,纽宾士域省10,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7,爱德华王子岛4,西北地区1,育空地区1,努那福特地区1。
上届大选各政党在国会下议院的议席分配是:保守党143,自由党77,魁人政团47,新民主党36,独立议席2,另有3席空缺,总数计308席。
根据加拿大宪法,国会下议院不可以少于282个议席,而且,每个省份所得的下议院议席不可少于1986年时所得的议席,或少于该省所得的上议院议席。联邦大选的选区每10年进行一次调整,以确保国会议员的选举能够充分反映加拿大人口的变化和分布。现时下议院的308个议席都代表由加拿大选举事务处划分的选区,而所有选区都实行单议席,单票制。
每个政党都会以内部选举产生他们的候选人,而独立人士都有权参选。如果议会内任何议席出现空缺,政府需要于60日内举行补选。为提高监察政府的能力,所有议员都获言论免责权保护,不能以在议事堂内发表的言论被控告诽谤。
**多数政府与少数政府
每个政党可以在每个选区提名一个候选人。如果政党在大选中赢得大多数选区,总督会要求该政党组建政府,这个党的领袖就成为加拿大的总理。如果政党赢得的席位超过半数的154席,它将组成多数政府(majority government),这将使它在国会中较容易通过各项立法。但如果获胜的政党在大选中只赢得154席或以下,它将组成少数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少数政府为维持国会的信心必须努力工作以保持权利。在大选中,获得国会第二高票席位的政党被称为官方反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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