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BC省民事诉讼仲裁法庭审理了一宗租客与房东的纠纷。 图源:unsplash@homajob 据法庭文件显示,房东蔡太太(音译)将租客陈女士告上法庭,理由是陈女士(音译)没有提早足够的时间发出通知就提前结束了租赁协议,因此她要求租客陈女士支付所欠的1800加元(其中900加元是未付租金,另外900加元是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金)。 但陈女士反驳说,她已经给了足够的通知来终止合同。她表示,蔡太太还留着450元的损害定金,因此她并不欠蔡太太任何钱。 她还指出,蔡太太错误地陈述了租赁合同的重要方面,并违反了租约,因此她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金。 庭审文件显示,陈和蔡于2022年8月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租赁协议。租期是从2022年9月到2023年2月。 不到一个月后,即2022年9月15日,陈女士通知房东说要于2022年10月15日搬离,后来又改为2022年的万圣节那天(即10月31日)。最终陈女士在10月1日就搬离了房子,但未支付该月的租金。 法庭文件揭示,租赁合同没有提到有关支付一部分当月租金的内容,却指明说了“租客需要在搬出前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给房东。” 仲裁庭发现,陈女士刚开始提前了15天给出通知说要在10月15日搬出,但却在10月1日搬走,违反了合同。 但陈女士向法庭表示,她只欠房东10月15日之前的租金,即450加元,并声称是蔡太太强迫她将迁出日期改为10月31日。 而蔡太太坚持申诉说,陈女士应该要支付900加元的赔偿。 此外据dailyhive报道,法庭文件还显示,陈女士在同意租房之前并没有实际查看过房屋,也不知道浴室与她的卧室在不同的楼层。 陈女士还声称是房东蔡太太违反了合同,比如蔡太太经常在凌晨大声唱歌、看电视等,还说蔡太太经常把厨房弄得很乱而无法使用,她自己房间的百叶窗坏了没修。 作为回应,蔡太太也在庭上表示,“陈女士在浴缸里留下了油脂和黑色污渍,在水槽里留下黄色污渍,还在浴室的地垫上留下了头发。” 法官在判决书上表示,庭审过程中,他发现房东蔡太太和陈女士之间的纠纷多数来自于生活习惯的不同。而陈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蔡太太错误地陈述了租赁合同,但她自己的确违规提早终止租约。 最终法官要求陈女士在30天之内支付给蔡太太总共1479.46元,其中包括拖欠的450加元租金、900元违反合同提前搬离的罚金、125元庭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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