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一名12岁男孩在看电影时侵犯了11岁的继妹后而被无罪释放,法官认为这是一种无害的戏弄行为。 事发时12岁的男孩承认,一天晚上两人一起看电影时,他触摸了妹妹的大腿。 魁北克法院本周早些时候公布的裁决称,当时 11 岁的妹妹应母亲的要求向当局报告了这一事件。 此案由蒙特利尔东北部Shawinigan市的一家法院审理,但法院裁决中并未包含事件发生的日期。两个孩子的名字都受到出版禁令的保护。 法官Geneviève Marchand表示,兄弟姐妹相处融洽,但她指出孩子们的母亲们之间关系紧张。 Marchand表示,女孩没有因戏弄而受到伤害,而且没有恶意,因此有罪判决是不合理的。 法官表示,在此案中宣告有罪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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