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母亲因不满儿子的寄宿家庭房东,擅自扣起部分的租房押金,向卑诗民事审裁处(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提诉。房东指有关租客长期不清理房间,随处放置肮脏衣物、湿毛巾和碗碟等,需花费金钱和时间代为处理,因此没有退还押金。 根据审裁处资料,提诉人黄宝欣(Wong Po Yan Joan,译音)及陈信华(Chan Shun Wah,译音),指控罗巴茨(Natalie Robarts)没有退还1,100元租房押金中的任何部分。 罗巴茨声称,她没有退还押金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指租客的母亲曾作出威吓,以及租客本人在搬出时没有清理自己的物品。 这对母子同意,由于房东花了时间清理房间,因此罗巴茨有权没收部分押金,但即使如此,他们仍然相信自己有权取回750元。 罗巴茨承认,她原先同意退还542元,但考虑到她为清理房间而花上的时间后,觉得退款对自己并不公平。 双方租约从2021年9月13日起生效,每月租金为1,100元。去年9月6日,房东向黄发短讯,通知陈要在万圣节前搬出。 罗巴茨表示,提出终止租约是因为陈没有保持房间清洁,包括在衣柜留下湿毛巾和肮脏衣物,引致地板发霉,而陈也承认了这一点。 租客同意迁出,双方协议了在一个更早的日期前完成。 及至9月15日,房东发现租客遗下肮脏碗碟和湿毛巾,房间有几个月没清理。黄给房东回覆称,在9月底前会安排朋友执拾和带走陈留下的物品。 房东称要扣下押金1,100元中的一部分,以抵偿清理工作的成本,可供退还的押金为542元。 审裁处不同意房东的计算方法,认为她只能扣取365.48元,余额734.52元须退还予租客,另需缴付约150元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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