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租客此前因受到驱逐而将房东告上法庭,并索赔3600多元,近日法庭做出了宣判。 据dailyhive报道,在BC民事解决仲裁庭的争议中,租户王女士(音译,Yunong Wang)声称房东胡女士(音译,Shuping Hu)违反了双方的租赁协议,在6个月租约到期之前就驱逐了她,且未归还损害押金。 因此王女士表示,申请3650加元的补偿,其中包括押金450加元,以及被驱逐后的8个月时间里,她原来支付的租金与胡女士向其他人收取租金之间的总共3200加元差额(每个月差额是400加元)。 “申请人表示她有权获得这笔金额是因为租金成本的上涨,” 仲裁庭的决定书中写道。 作为对王女士索赔的回应,房东胡女士表示,租户才是违反协议的一方,因为她的母亲在她的房间里与她一起居住的时间超过了双方口头约定的两个月。 房东说她有权提前终止租期,因为她的母亲要来和她住在一起,这导致了这次驱逐。她还说她扣留了押金,是用来支付王女士造成的损害以及更换门锁的费用,因为存在王女士所导致的安全担忧。 案情回顾 双方于2022年4月26日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从5月1日开始。 房东胡女士知道王女士的母亲将来住一段时间。王女士表示,大约在7月左右,胡女士问她的母亲何时离开加拿大,王女士的回答是最迟在2月份。王女士还表示,房东对此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但是在8月份,王女士的母亲感染了新冠病毒后,王女士说,房东胡女士就开始“不断”要求他们搬出去。 9月4日,房东给了王女士一个2个月的通知,要求终止租期。接着胡女士又在9月9日,给了王女士一个2周的驱逐通知。通知中没有指明原因。后来王女士和她的母亲在9月23日搬出去了。 对此,房东胡女士表示,决定驱逐租户是因为双方发生了“争吵和冲突”,使她感到不安和受到威胁。 判决结果 仲裁庭在审理时认为,在关于与她母亲同住的口头协议方面,不同意王女士的说法。同时仲裁庭也表示,没有证据证明王女士或她的母亲威胁了房东胡女士。虽然胡女士表示警方曾介入过,但没有提供警察报告或其他室友的证词。 仲裁庭还认为,胡女士在没有必要通知的情况下于9月23日驱逐了租客,因此违反了租赁协议。 由于王女士被提前驱逐,仲裁庭判定,她可获得9月份剩余的租金以及她的损害押金,总共699.43加元,其中还包括仲裁费用。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15 10:43 , Processed in 0.134897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