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6-30 10:52| 查看: 287| 评论: 0
一部电梯2006年1月在多伦多市中区一栋办公楼五层楼高处坠落,加拿大富士达电梯公司因此遭罚40万元。 位于多伦多大学街的一办公楼里的一部电梯2006年1月从五层楼高的位置上坠落,电梯内五人受不同程度的伤害。61岁的波特是其中一名受害者,他的脚踝和腿部骨折,进行了多次手术,其他四人也遭受不同程度的身体和心理伤害。 法院在裁定此案时指出,加拿大富士达电梯公司在事故发生的前八个月,除了一次年检之外,再没有其他的每月常规安检和维护,但是该公司却照样收取每月的安检费。 安省技术标准暨安全局调查发现,电梯坠落的原因是一个液压气缸损坏。 加拿大富士达电梯公司也未保存完整的电梯维护纪录,触犯安省技术标准暨安全法,最高恐面临100万元罚款。此事故中的五名受害人,均向加拿大富士达电梯公司提出民事诉讼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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