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的压力之下,深圳方面终于给到了结果: “北极鲶鱼”的爷爷——深圳市原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局长钟庚赐,被开除党籍。 通报中是如此描述的: “钟庚赐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多次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借机敛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未经批准,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钟庚赐开除党籍处分,按二级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怎么看待这个处理法呢? 我的感觉是:算是从轻处理了。 而且公告已经给出了答案。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未经批准,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从《公务员法》来看,前半段已经是明显违反组织纪律,理应给予记过以上的处罚,甚至撤职也不为过。 而从刑法而言,以上行为分别可能触及到了: 贪污罪 (借机敛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这两个都是重罪,理应接受刑法的审判。 但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呢? 前者,只是“开除党籍“。 后者,只是“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最关键的是:依然“按二级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也就是说,我们的这位钟老,依然有退休金拿,依然在纳税人的供养范围内。 所以说,对于钟老的处理,是非常从宽,且属于法外开恩的。 至于为什么这样,我觉得电影《坚如磐石》里的一个台词就说得非常到位: “钱上有钱,官……” 如果对钟老采取刑事调查,刑事审判,那么势必要揪出不少上下游犯罪,影响深远且在现实条件下,不方便这样做。 而且“北极鲶鱼”已经润了。 所以对于这个通报,和可能的终局性结果,我个人表示非常遗憾。 甚至有一点无可奈何的愤怒。 但,愤怒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 悲剧的内核,往往要通过喜剧的形式表达出来。 在官方通报中,我看到了钟庚赐老局长的简介: 钟庚赐,男,汉族,1947年11月生,深圳宝安人,大专学历。 这个就挺滑稽的。 那个年代,大专学历的含金量虽然比较高,但是在他孙女“北极鲶鱼”的描述下,爷爷可是个大大的知识分子,是专家,是到处学习考察的“华尔街之狼”。 这说明什么呢? “北极鲶鱼”吹牛了,或者说,他的爷爷把自己包装地过于“知识分子”了。 但“北极鲶鱼”的直觉是很对的,他爷爷确实贪了。 这说明在澳洲这些年,她的书没有白读,知道一个人赚钱的速度,是很难那么快的。 这世上,有些人其实并不那么高大上,脱开虚假的宣传之后,灵魂还是那么的猥琐渺小。 有些财富的来历,也不是那么艰苦奋斗,一细查都是脏的。 但往往在名利的包裹下,那马户,还真把自己当成了驴。 大家就勉强笑一吧,生活还要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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